中共最高检声称抵制司法独立 律师:中共司法是工具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1日讯】近日,中共最高检察院发文称要“深化检察改革”,特别强调要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抵制西方司法独立错误观点”,引发关注。人权律师表示,中共司法一直是独裁工具

2024年12月5日,中共最高检察院发布《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一文,内容除了要加强中共领导、坚持“习思想”等陈词滥调外,还声称,“常态化开展检察人员现思想调查分析”,“坚决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观点”。

旅美中国人权律师吴绍平对新唐人表示,中共是独裁政权,权力都集中在中共手中,中共的法律都是中共专治老百姓的工具,司法机关也是中共的工具,不可能独立的依照法律判案,中共官员的一句话就能决定案件怎么判,不管法律怎么规定。

吴绍平律师说,对于中共司法机关来说,法律就是可以随意拿捏的东西,欺负民众的时候,中共就拿出法律说民众违法,如果民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时,中共的法律就失效了,中共的司法机关不会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利。

对于中共最高检察院的文件,网友讽刺说,“那这个部门是不是也没有存在的价值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锅”“起码的装模作样都不要了”“这个已经表明姿态了,所以不要再有任何幻想,最后的结局已经能看到”。

这种反对“西方司法独立”的论调并不新鲜,早在2017年1月14日,时任中共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就曾公开宣称,“要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决不能落入西方错误思想和司法独立的陷阱。”

当时,周强的此番言论引发了众多舆论批评,很多律师和社会人士连署呼吁罢免周强。

维权律师刘晓原也在微博发文批评周强谬论,并列出多份有关司法独立原则的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决议,如1985年通过成为第40/32号决议和40/146号决议的联合国《关于司法机关独立的基本原则》,其中规定,“各国应保证司法机关的独立,并将此项原则正式载入其本国的宪法或法律之中。尊重并遵守司法机关的独立,是各国政府机构及其他机构的职责”。

刘晓原律师指出,中国是联合国常任理事国,有责任和义务在实施这些原则与制度。

(记者郦郦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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