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法官遭案件当事人杀害 法院通报惹议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4年08月13日讯】河南漯河郾城区法院一名法官近日在自己居住地遇害,其所在法院发通报称,涉事法官审判一起交通肇事案中,案件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满,遂杀害了该法官。该通报引发诸多争议,有人同情法官,有人同情嫌疑人,也有人认为该法院通报有越权之嫌。

河南漯河郾城区法院发布通报称,8月7日晚,郾城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法官王佳佳被犯罪嫌疑人党某某“行凶报复”,王佳佳被发现时“颈部被割伤, 已无生命特征”。8日3时许,党某某在家中被抓,但当时“党某某已经畏罪服毒,处于昏迷状态”。

通报还称,党某某是因为不服王佳佳对其交通事故纠纷的判决而心生恨意,才杀人,并用大量篇幅介绍了交通事故纠纷及判决结果。

(网络截图)

这份通告引发了舆论争议。一些网友谴责嫌犯偏执、暴戾,为了区区几千块钱就杀人。但也有一些和王佳佳一样在基层法院的法官表示,同情嫌疑人,但是法官也很悲哀。

在知乎平台,有自称法院人的网友“金锦”说,“我很同情这个原告,因为从案情上判断,他已经把法院的判决当成了最后的希望。但是我又为这个去世的法官和我曾经的同事自己很多基层法官感到悲哀”,“其实当事人是很简单的人,他把法院当做最后的希望,只要一份合法公正的判决和及时有效的沟通,绝大多数当事人都能够接受。”

这位法官介绍,他从业一年多,办了近400件案子,没有当事人威胁或者投诉过他,“我觉得是因为我尽心尽力了,在当事人不理解的部分反复去和他们解释,在自己能力范围内给出合法并合情理的处理结果”。

该法官最后说,“我为基层法官动辄300,400件案子的工作量感到心疼,又为无数维权艰难,只能把希望寄托在法院身上的当事人感到心累。问题在哪,我也不知道”。

(网络截图)

还有一个自称已从法院离职的网友说,“倾向于还有隐情,只是大家不知道而已,很多事情表面上看是一回事,内里牵扯到很多事情,一个悲剧的发生往往都是很多事情一环扣一环不断累积才导致的”,“这个法官年办结案件数量400余件,办案子办多了人就会麻木,公平正义会变得模糊”“法官也是人,不是机器,公平和效率都想要,这才是根源 “

网友指出,“系统性的问题没有解决,这些现象还会继续发生”。

也有网友批评该法院通报太偏颇。带有主观性,不符合法律规定。

有网友分析说,该通告偏主观的语句太多,比如“惨遭杀害”;没有定论即下论断,比如“畏罪服毒”“犯罪行为”,未进行判罚可以称之为“罪”吗?情绪化的表述过甚,比如“沉痛哀悼”“化悲愤为力量”,可作为内部悼词,不适合用于通报;无效信息影响文章结构,比如王某某考录,任职这一段,也没有必要出现在通报中。

网友质疑,“现在应该是公安机关阶段,法院为啥出公告呢?给案子定性吗? 法院先占领舆论高地,给公安系统施压”,“这件事情,当地的公安都没有发警情通报。还在侦查过程中,作为裁判方的法院就直接下场发出来,点评案情干扰办案,他们手里面有证据吗?这属于既是选手又是裁判了”。

(网络截图)

据大陆现代快报报导,8月7日下午6点多,37岁的王佳佳在其居住的小区地下停车场负二层电梯口被刺杀致死。据其邻居说,王佳佳平常与母亲、孩子居住在一起,事发前刚刚取完快递,准备返回家中。

该小区附近便利店的工作人员说,王佳佳所居住的小区在当地安保情况较好,平时需要刷卡才能进入,日常24小时都有人巡逻。“不清楚犯罪嫌疑人是如何进入的。”

(记者李郦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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