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公司发的馒头带回家被通报“盗窃” 官司赢了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4年06月21日讯】江苏省某机械公司员工经常将公司发放的馒头带回家,被公司通告“盗窃”,员工怒将公司告上法庭。最新的判决结果出炉: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张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综合大陆媒体报导,2021年3月,张某入职某机械公司,负责炒菜做饭等食堂工作,为公司300多名员工提供早餐、午餐。其中早餐为每人两个馒头/包子,一份米粥。

2023年12月20日,公司人事部门在公司公告栏张贴通告,称“食堂职工张某多次盗窃公司馒头,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现予以公开通报。”

张某看到通告后认为,自己并无盗窃行为,公司的通告侵犯了其名誉权,于是将公司诉至海安市法院,要求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损失费5000元。

庭审中,某机械公司称,通过调取近一个月的公共视频发现,张某在上班时经常空手而来,下班时则拎着塑料袋,袋中经常装满了包子馒头一类的东西,且公共视频也拍到张某从食堂冰箱拿馒头的画面。因此认为张某“监守自盗”,违反了公司管理制度,故进行通报

对此张某辩称,他因患有糖尿病不能食用包子馒头一类的面食,但公司每天早餐会发放馒头,且有时一些同事会将吃不完的馒头送给他。这些馒头若丢弃十分可惜,所以通常将馒头放到食堂冰箱里,待积攒到一定数量后带回家给家人吃。

6月19日,南通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认定张某的解释符合常理,是普通劳动者勤俭质朴生活方式的体现。判决认定,被告公司在未对张某所携带物品进行充分调查核实,其通报行为侵犯了员工的名誉权,判被告给张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同时,赔偿张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某机械公司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南通中院经审理维持了原判。

这个因为馒头引发的奇葩官司引发不少人关注。

同一天,广州也发生一起公司和员工之间的离奇官司。

广东广州一名00后女孩近日发布视频哭诉称,自己因离职时删除了公司电脑上的一些软件,面临被公司法务起诉的威胁。

据媒体报导,女孩小蒋于2023年毕业,刚刚参加工作不久。上班后,因为办公室电脑内存太小运行不畅,就把电脑中的“QQ”“微信”等内存占用比较大的软件卸载了,目的让电脑运行更快。

但公司领导认为删除那些软件对后来的新人,多了一个下载的步骤,产生了不必要的麻烦,当时就要上报公司法务起诉她。倍感委屈的小蒋觉得很委屈,自己刚毕业参加工作就面临被公司起诉的威胁,一时手足无措。

所幸,后来公司法务并未起诉她。

(责任编辑: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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