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4年02月15日讯】为阻止中共以“引渡”之名把异议人士遣返回中国大陆,国际人权组织“保护卫士”推出“阻止向中国引渡信息和援助中心”,为在海外遭到中共当局跨国镇压的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2月13日,总部位于西班牙的国际人权组织“保护卫士”(Safeguard Defenders)推出了“制止引渡至中国援助中心”。保护卫士说,这是一个一站式资源站,用于对中国引渡进行反制。
在援助中心网站,保护卫士说,本信息和援助中心主要针对处理引渡案件的法律从业人员,也为寻求庇护的个人、政策制定者、媒体专业人士以及任何希望更好地了解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引渡合作对国家安全、人权、法治和国际法的影响的人提供信息。
但是,保护卫士表示,人权捍卫组织没有也不会直接代表任何个人处理任何引渡案件。
在保护卫士援助中心网站上,有“概述:应对向中国引渡的问题”“中国的刑事司法制度”“联合国、国家和其他主体的报告”“国际法、国际条约和引渡法”“司法先例(各国各级法院做出的引渡裁决)”和“中国的法外遣返”等内容;另外还有为寻求庇护者、决策者和媒体提供的相关资源。
援助中心网站表示,任何与中国(中共)签署“双边引渡条约”的国家,是对中共严重、公然、大规模侵犯人权行为的“奖赏”,是支持中共在世界各地扩大其跨国镇压。那些签署国不仅成为中共限制个人基本自由、任意拘留和违反不可克减的不驱回原则的帮凶,还可能会进一步使本国国民面临人质外交的风险,因为中共往往会以牙还牙,要求“交还北京或香港通缉的个人”。
根据《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和《联合国难民公约》规定,绝对禁止遣返,“当有充分理由相信某人回国后将面临不可挽回的伤害,包括迫害、酷刑、虐待或其他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 ”时,不得将此人引渡至该国。
区域人权文书,如《欧洲人权公约》,以及许多双边或多边引渡文书中也有类似的不遣返承诺。
援助中心网站说,中国缺乏独立的司法机构,中共对社会方方面面绝对控制,中国是一个独裁国家。考虑到中国刑事司法系统问题重重,且自2010年代中期以来明显恶化。根据这些国际法律规定,无论出于何种(政治或地缘政治)原因,都应驳回中共的引渡请求。
援助中心网站指出,双边引渡条约被中共宣传为“国际社会对中国法治体系信任的体现”。此外,双边引渡条约还是中共在全球范围内扩大其跨国镇压的关键因素,并向不同声音和批评者发出明确的威胁:在中国(中共)政府面前,没有任何地方是安全的。
中国人权律师卢思位去年年中被老挝警方引渡回中国,引起国际舆论广泛关注。卢思位是持有合法护照及签证进入老挝境内,并未违反任何移民法。外界认为,中共当局的引渡根本不符合国际法,具有任意性。
保护卫士强调,“如果中国(中共)想进行引渡合作,就应该改善其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最低标准的承诺,而不是让世界其它国家降低其标准。”
(责任编辑:李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