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阻止拜登政府在德州实施紧急堕胎令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2年08月25日讯】周二(23日)晚些时候,一名联邦法官阻止了拜登政府在德克萨斯州执行紧急堕胎的指导意见。该意见要求德州医院可以绕开州法律,提供紧急堕胎服务。

德州拉伯克(Lubbock)市的地区法官詹姆斯‧韦斯利‧亨德里克斯(James Wesley Hendrix)同意该州总检察长肯‧帕克斯顿(Ken Paxton)的观点,即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HHS)的指导意见是未经授权的,并且超出了相关联邦法律的条文。

但法官拒绝在全国范围内禁止该指导意见,而只是禁止HHS在德克萨斯州执行该指导意见,及此意见对《紧急医疗和分娩法》(EMTALA)的解释。

亨德里克斯特别裁定,引用1986年《紧急医疗和分娩法》的HHS指南,没有得到授权。

“该指南远远超出了EMTALA的文本,EMTALA同时保护母亲和未出生的孩子,对堕胎问题保持沉默,并且只有在两者直接冲突时,才会取代州法律。”他在裁决中写道。

HHS对该规则的解释允许医生在一开始就确定,如果“未出生的孩子没有紧急的医疗状况,那么在剩余的治疗过程中,医生就不能检查未出生的孩子的健康状况”。

因此,它“直接与医生在稳定孕妇病情时,为母亲和未出生的孩子提供照顾的持续责任相冲突”,法官写道,“因为医生对两者都有责任,所以EMTALA并不要求医生为了稳定一方的病情,而将紧急医疗状况引入其中。同样,EMTALA并没有说如何平衡这两者利益;它把这个决定权留给了医生,而医生是受州法律约束的。”

德州总检察长帕克斯顿在7月14日,即指南发布的几天后,对HHS提起了诉讼。他表示,它(HHS)迫使医院和医生犯罪,并使他们的医疗执照处于风险中,因为这触犯了州法律的规定。他还写道,EMTALA也没有赋予联邦政府强迫医疗机构进行堕胎的权力。

拜登在最高法院推翻了罗诉韦德案(Roe v. Wade)裁决的数周后,签署了HHS的紧急规则。

该规则指示各州的调查机构负责人,根据《紧急医疗和分娩法》,急诊科医生在遇到有紧急医疗状况的孕妇时,如果堕胎是一种必要的“稳定治疗”手段,就“必须”进行堕胎。

相关规则强调,即使在那些法律“禁止堕胎,并且不包括孕妇生命和健康的例外情况”的州,也必须进行堕胎,“各州法律不具有优先权。”

原文:Judge Blocks Biden Admin’s Emergency Abortion Rule in Texas 刊于《英文大纪元》网站。

(记者萧静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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