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7月28日訊】週二(26日),洛杉磯縣縣政委員會初步批准一項法令,計劃在11月的中期選舉中,由選民決定是否給予縣政委員權利,罷免洛縣警長的職位。
這項程序將允許洛縣縣政委員,只要有4人投票支持「有理由」開除警長,就可以生效。
理由包括公然或多次失職、違反與警長職責相關的法律、挪用公共資產、偽造官方聲明或文件等。
事實上,現任警長維拉紐瓦近年來曾因為削減警察預算的問題,多次指責縣政委員會,他稱削減警察資金相當於犧牲公共安全。
目前,5名縣政委員中,只有巴格(Kathryn Barger)反對這項法令,她質疑法令背後的政治動機不純,因為這項法令只針對了洛縣警長,而不是其它政府職位。
這項法令將在下週進行最終投票,一旦通過,選民將可以在11月份中期選舉中進行投票。
新唐人洛杉磯記者站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