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2年06月21日讯】6月20日,中共辽宁省两名政法系高官被逮捕。此前,他们同日被双开。
20日,中共最高检察院消息,辽宁省高级法院前党组成员、执行局前局长,盘锦市中级法院书记王宏,盘锦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前党委书记、局长申海青双双被逮捕。
而10天前,6月10日,两人均被双开。
王宏当时被指控对抗审查;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房屋,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办理等方面谋私利并非法收受财物。
申海青也被指控对抗审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申海青还被指违规使用、借用公车;为他人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案件查办等方面谋私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等。
王宏、申海青均在辽宁省政法系统长期任职。王宏曾是盘锦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盘锦市中级法院副书记、书记、副院长、高级法官、院长;2018年9月到2019年8月,升任辽宁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一级高级法官。
申海青则从1994年起就在辽宁省公安厅任职,接着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副局长,2012年又重回辽宁省公安厅(副厅级);2017年6月,任盘锦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2021年11月,申海青先于王宏被调查,3个月后王宏落马。
两人均追随江泽民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都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
明慧网曾报导,王宏在盘锦市中级法院任职期间, 对法轮功学员张树德、冯秀梅被非法判刑迫害负有责任。
申海青在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与时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王立科(2020年10月24日落马)一起,配合“610”迫害法轮功学员。如使用酷刑将年仅33岁的葫芦岛市法轮功学员范德震迫害致死,然后强行解剖、火化;指挥命令葫芦岛市的公安系统绑架、抄家、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对10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重刑、投监迫害等。
在任盘锦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任盘锦市副市长期间,申海青对老年法轮功学员葛玲仁绑架迫害,对优秀青年张树德被非法判重刑负有主要责任。
(记者李劲风报导/责任编辑:范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