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真相】惊天大案头目 被江泽民故意放走?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2年03月08日讯】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看《百年真相》。

直到今天,很多中国人对发生在1999年的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依然记忆犹新。那是1949年中共夺取政权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牵扯官员人数最多的大案要案之一。据中共官方通报,这个犯罪团伙走私的货物,价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款高达300亿元。

但是,如此大案的主犯赖昌星,却被中共前党魁江泽民“故意”放走,在加拿大逍遥了12年。赖昌星究竟有什么门路?案卷背后又藏着哪些触目惊心的黑幕?

时任中共海关总署副署长牟新生,曾在2007年接受凤凰卫视专访,披露了一些内情。我们今天就参考牟新生的证词,来说一说这个惊天大案背后的故事。

江泽民对查办赖昌星案有批示

1999年4月的一天,牟新生收到一份从中央办公厅信访局转来的举报信。这封信可不得了,它足足有74页,里面详详细细列出,以赖昌星为首的厦门远华集团,走私成品油、植物油、香烟、汽车、化工原料等货物,案值五百多亿元。

举报信说,“赖昌星一伙走私的成品油之多,足以满足厦门人游泳用。”为免口说无凭,信的最后直接附上了走私单据。

牟新生回忆说:“我当时看了以后很震惊”,“这个案件太大了”。他有这个反应,不仅因为涉案金额大,还因为被举报的党、政、军厅(局)级以上官员就有16人,包括时任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中央军委总参谋部情报局部长姬胜德,福建省委副书记、厦门市委书记石兆彬,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

牟新生断定,这个案子,海关自己办肯定不行。于是,他让海关总署党组给中央写报告,建议由更高级别机关主导,让更多部门参与进来。

1999年4月20日,时任中共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在海关总署提交的报告上批示,以海关为主要力量查办赖昌星案,公检法参加;涉及内部人员职务犯罪的,由中纪委牵头彻查。

罗干的批示,肯定是要呈报时任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的,因为中央军委总参谋部情报部部长、中共少将姬胜德是被举报的对象之一。姬胜德的父亲姬鹏飞,是中共元老,当过国务院副总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所以,抓捕姬胜德,不可能没有中央军委主席的批准;江泽民对查办这个案子,肯定有批示。

江泽民的批示被泄露给赖昌星

蹊跷的是,这个批示,竟然先被犯罪嫌疑人知道了。

厦门远华案有个专案组,又称中央4.20专案组,组长是时任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何勇,副组长是时任监察部副部长干以胜和牟新生。据牟新生讲,在专案组负责人看到批示的前6天,赖昌星就已经知道自己将被查处。

他是怎么得到消息的呢?赖昌星有一句名言:“不怕领导讲原则,就怕领导没爱好。”当时的中共官员,上至中共党政军最高领导人江泽民,下至村长、村支书,都有“爱好”——或爱金钱,或爱美女,或爱珠宝,或爱古玩字画。

赖昌星通过送钱、送物、送美女,编织了一张从官场最高层到最基层的庞大关系网。而在最高层的关系网,就成了给他通风报信的关键渠道,也给了他行事嚣张的底气。

赖昌星顺利逃亡加拿大

怎么个嚣张法?赖昌星在得知批示后,不是马上逃往国外,而是先后拿着3,000万人民币,到北京“打点”关系。1999年6月20日,专案组进驻福州。几乎与此同时,赖昌星从从容容安排七十多名走私要员到境外避风头,他自己也去了香港。

牟新生说:“赖昌星的这一招‘走人’的绝杀,几乎把查处工作‘将死’。”专案组不得不做出大队人马撤离福州的决定,同时派人暗中监控。两个月后,赖昌星从香港潜回厦门。

1999年8月10日凌晨12点半,200名特警分成5个组,同时扑向赖可能落脚的五个地点,结果全都扑了空,赖昌星在这些特警的眼皮底下,再次顺利逃到香港。1999年8月13日一大早,他带着妻子儿女,飞往加拿大。

江泽民故意放走赖昌星

赖昌星能轻巧走脱,除了消息灵通,不得不说也是江泽民故意放了他。为什么呢?

理由之一,赖昌星案是中共建政50年来涉案金额最大的惊天大案,而且证据确凿。牟新生后来回忆说:“举报材料把整个远华集团的内幕啊,差不多都揭示出来了。”

江泽民如果真的重视反走私,重视反腐败,就该在收到请示报告后立即下令,以最快的速度抓捕赖昌星。但是,从1999年4月20日至8月13日,长达115天,江泽民没有下指示,而是给了赖昌星充分的时间,听任他在厦门、北京、香港这几个地方来回自由活动,最后顺利出国。

理由之二,即使在得知赖昌星企图“暗杀”牟新生之后,江泽民也没有下令抓捕。牟新生在接受采访时说,当时,涉案的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与赖昌星有一通电话。杨前线在电话里说,牟新生最坏。赖昌星回答,那我们给牟搞点黑材料寄到中央去,先把他恶心一下,实在不行就想办法把他灭了。

这个电话被情报部门监听到了,并向中央作了汇报。中央有关领导怕牟新生出事,指示福建省委确保他的安全,还给他配了两名警卫。企图暗杀要害部门的副部级高官,是个极其严重的政治事件。按理说,江泽民应该立即下令逮捕赖昌星吧?但是,江还是没有这么做。

理由之三,2001年2月24日,加拿大作家盛雪在温哥华采访赖昌星时,问过一个问题。盛雪问:“你跟他(江泽民)的秘书很熟吗?他有几个秘书?”赖昌星回答说:“五个。我熟悉三个。一个贾廷安(江泽民办公室主任),是替他搞文件的。一个小A,年轻的,长得很帅,是警卫。另外还有一个小B,是看家的。这三个我都很熟。不然当初我怎么知道他们要动李纪周了。我跟李纪周说,他都不相信。别人听不到的,我能听到。”

听赖昌星的这番话,江泽民的批示,很可能是秘书贾廷安泄露给他的。

向赖昌星泄密造成五大恶果

而这份批示是绝密文件,被泄露至少导致五个严重后果:第一,使赖昌星有机会大规模、全方位销毁走私证据。牟新生披露,远华案的实际走私规模达800亿元,最后只查出500多亿,是因为赖昌星把整个单据销毁了;第二,泄密导致赖昌星大规模、多渠道转移走私资产;第三,使七十多个重要走私成员逃往国外;第四,泄密者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可能在赖昌星逃亡加拿大期间,通过各种途径,泄露更多国家机密;第五,为了遣返赖昌星,中共跟加拿大政府交涉12年,中加关系受到严重影响。

这件事还涉及另外两个问题:一个,泄密者很可能是隐藏在中共最高层、收受了赖昌星巨额贿赂的严重腐败分子;另一个,泄密者很可能是协助赖昌星外逃的关键人物。

江泽民的批示被泄露,无疑是本案中最严重的事件之一。但是,直到赖昌星远走加拿大,涉案的600多人被查、269人被判刑,泄密的人都不在被处罚之列。

由此可见,江泽民压根儿就没有想过要抓捕这个泄密者,这就为此人向赖昌星通风报信提供了最佳保护伞,为赖昌星逃亡加拿大创造了极为重要的条件。这么看来,赖昌星是不是江泽民“故意”放走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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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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