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10月23日讯】婚礼,带给人们的都是难忘的记忆;在中共党史上,也有一个广为人知的故事,和婚礼有关。它曾经让不少中国人热血沸腾,成为了所谓“革命浪漫主义”的代表秀。但是,故事背后的真相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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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上一点年纪的中国人,可能都听说过一个故事,叫“刑场上的婚礼”。故事讲的是上世纪二十年代,中共地下党员周文雍和陈铁军,俩人对外假扮夫妻,其实一直在广东从事颠覆国民政府的地下活动。
广州暴动失败后,他们在1928年初双双被捕,并被判处死刑。在刑场上,陈铁军突然涌上一股“革命浪漫主义”情感,对围观的群众坦白她和周文雍的感情,还宣布要先举行婚礼,再共赴黄泉。
当时,故事中“万恶”的“国民党反动派”竟然同意了这个要求,还允许陈铁军在刑场上高声呼喊煽动性口号,像是“让这刑场作为我们新婚的礼堂,让反动派的枪声作为我们新婚的礼炮吧!”等等。
1980年,这个故事被搬上大萤幕,剧中的革命和爱情元素,不但塑造了中共党员“视死如归”的形象,也让观众深深记住了这对苦命鸳鸯。
《刑场上的婚礼》成了红色经典影片。中共对这个剧情也很满意,直到2021年,中新网、央广网等官媒仍在不断宣传它,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也把它当作“历史文化”刊登。
但是,官方宣传的版本,是历史上发生过的真实事件吗?两名主角,是否真值得观众去钦佩?国民政府将他们判处死刑,到底是不是制造冤案?我们就和大家一起走近那段历史,解开这些疑问。
1905年,故事的男主角周文雍,出生在广东省开平县一个贫穷的塾师家庭。上完小学后,他前往广州读书,期间受“五四运动”影响,开始热衷“革命活动”,接受马列思想。
1923年,周文雍加入中共青年团,两年后又加入共产党,历任广州工人代表大会特别委员会主席,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长、工委书记,广州工人赤卫总队总指挥,广州苏维埃政府人民劳动委员,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工人部长。可以说,他是中共在广东的一个重要领导人。
女主角陈铁军,本来有个很美的名字——陈燮君。1904年,陈燮君出生在广东佛山一个小商人家庭。在她的要求下,家人送她上学读书。1919年,她也受“五四运动”的影响,转入一间新式学校读书。
陈燮君快毕业的时候,父母把她许配给一名富商的儿子。但是结婚后,她对丈夫“胸无大志”非常不满,于是又去广州读书,并接受了马列思想。
1925年,陈燮君考入中山大学,第二年加入中共,还把名字改为陈铁军,意思是与旧的一切决裂,要把自己的一切献给中共。被严重洗脑的陈铁军大概没有意识到,自己正抛弃了传统女性的温柔,走上了一条“革命”的不归路。
周文雍和陈铁军入党时,正值第一次国共合作。当时,中共听从共产国际的命令,让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来实现“借壳发展”的目的。
中共党员进入国民党后,果然迅速扩张。他们控制了国民党的众多要职,令国民政府出现几乎由苏共和中共全权把持的危险局面。同时,他们分化瓦解北伐国军,破坏蒋介石北伐统一中国的大业。
在中共的煽动下,国民党内部最终发生“宁汉分裂”。1927年4月12日,国民党右派在上海发起清党行动,并在三天内枪决了陈延年、赵世炎、汪寿华等中共头目和三百多名武装暴徒,逮捕五百余人,给中共组织以毁灭性打击。之后,全国多个省份也随即发起清党剿共行动,各地中共组织被迫转入地下活动。
中共形势大坏啊,于是,他们又根据斯大林的指示,索性直接撕破脸,发起一系列武装暴动,实际上就是叛乱,想要在一些省份夺取政权。大家比较熟悉的,应该有南昌、秋收和广州暴动。
而周文雍,就是1927年12月广州暴动的领导人之一。当时,共产国际代表和苏联驻广州领事馆官员,也直接参与了军事行动,还公然开着领事馆的汽车,插着红旗穿街过市。
暴动过程中,中共为报复国民党,大肆捕杀、焚烧房屋,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仅仅在总工会一个地方,他们就烧死一百多人。时任中共两广区委妇女委员陈铁军,也参加了暴动。但是,和之前每次结果一样,广州暴动也以失败告终。紧接着,广州市国民政府大面积搜捕暴动人员,据《中国共产革命七十年》一书记录,双方死亡人数在两万人以上。
镇压中共暴动后,国民政府宣布与苏联断交,驱逐各地苏联侨民,同时关闭上海、汉口、长沙的苏联领事馆。而参加暴动的中共领导人,包括周文雍在内,都逃往香港。1928年1月初,中共广东省委在香港举行全体会议,惩办了暴动的领导者,因为他们没有成功。周文雍也受到处分,他还被要求回广州,继续从事“革命活动”。
周文雍返回广州后,中共派陈铁军做他的助手,俩人扮成一对华侨富商夫妇,在当地建立新的联络网和交通线,酝酿下一个暴动。但是不到一个月,两人就同时被捕。同年2月6日,他们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听完这段历史,大家认为周文雍和陈铁军,还是中共口中的英雄人物吗?国民党真的是“反动派”,滥杀无辜吗?
曾被中共打为右派的严家伟老先生撰文说,站在不偏向任何一方的立场来看,周、陈二人被处死,并非冤案,也不是错杀。他们暗中组织暴力,要推翻当时的合法政权,执政党方面肯定要进行镇压。
但是,国民政府允许两人在刑场上进行煽动性的宣传,高呼骂当局的口号,看得出保有执政的伦理道德,不剥夺死囚的尊严和人权。
反观中共夺取政权后,对政治犯就没那么仁慈了。
比如,文革期间,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的干事张志新,对打击刘少奇等大批干部提出质疑,还认为不应该对毛泽东进行个人崇拜。只是因为表达了这样的想法,她在1975年4月被判处死刑。
行刑前,当局害怕张志新喊口号,就找来几个大汉把她按倒在地,用普通刀子残忍地割断了她的喉管。因为剧痛难忍,张志新奋力呼喊,但很快,她就喊不出声音来了。
再比如,文革结束后,江西赣州的李九莲因为批评“华国锋把党政军大权独揽于一身”,被江西当局认定犯有“恶毒攻击华主席”、“丧心病狂进行反革命活动”等反革命罪行,最终被判处死刑。1977年12月14日行刑当天,赣州体育场召开了公判大会,为避免李九莲当场喊口号,她的下颚、舌头被一根竹签刺穿成一体。
中共建政后,这样血腥、残忍的例子还有很多。而那些遇难者,都不过是表达了一点不同的政治异见,谁也没有像周文雍、陈铁军那样暗中组织暴力,去颠覆政府。
我们再回到“在刑场上举行婚礼”这个情节。历史上真的发生过这件事吗?
刑场婚礼的说法,最早来源于一张照片。据当时的广州报纸报导,行刑前,周文雍要求和陈铁军合影,国民政府同意了他的请求。后来,这张照片就在报纸上登了出来。
由于周、陈二人以夫妻的名义在广州活动,大家都认为照片上的是两夫妻。于是,有人在照片旁以陈铁军的口吻附加了一句话,说,“我们俩过去在一块工作,一直没有结婚,现在我们宣布举行婚礼。”但事实上,根本不存在什么刑场上的婚礼。
2013年,《广州日报》发表过文章《“刑场上的婚礼”背后还有故事》,也证实了这一点。文章引述佛山市委党史研究室征集研究科的卢继纲的话说,“刑场上的婚礼”是文艺作品的表现形式,是根据这张“铁窗前的合影”创作的。
当时,一起参加广州暴动的聂荣臻,也看到了这张照片,就说了一句,“那是刑场上的婚礼啊”。而这,成为了后人杜撰的肇始。
现在,中共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把一个杜撰的故事,当作正儿八经的“历史”来宣传,是不是刻意欺骗民众呢?
大纪元专栏作家林辉还提出一个问题,事发时,有夫之妇陈铁军离婚了吗?至少他没有找到这方面的证据。如果没离,中共宣扬所谓的刑场上的婚礼,不过是中共党人又一出迷乱婚姻的折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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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信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