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安局前局长龚道安受审 曾长期迫害法轮功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09月16日讯】9月16日,上海市前副市长、公安局前局长龚道安受审,龚被控受贿超7343万余元(人民币 下同)。龚道安曾在湖北省及上海市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龚道安被指控犯受贿罪,1999年下半年至2020年7月间,利用担任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湖北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重案侦查处处长、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湖北省咸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公安部技术侦察局副局长、局长,上海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案件办理、职务提拔等方面谋私利,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7343万余元。

龚道安当庭认罪。该案择期宣判。

现年56岁的龚道安,不仅在湖北省公安系统长期任职,2010年还调至北京,先后出任公安部12局(行动技术局)副局长、局长;2017年6月空降上海,任上海市公安局长,2018年1月升任上海市副市长,兼任上海市公安局长。

据悉,龚道安曾任职的公安部行动技术局(即12局)是专门为其它警种提供技术支援的,包括追踪、监听、定位等;龚道安在担任此职务期间,曾是中央政治局委员兼政法委书记孟建柱的手下,曾参与查办公安部技侦局(即12局)局长张健案。

2020年8月18日,龚道安被通报遭调查;同年9月23日被免职。2021年2月10日,龚道安被双开,同年3月1日被逮捕,3月29日被起诉。

龚道安在湖北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

龚道安在湖北省及上海市公安系统任职时,均因追随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被海外明慧网点名。

明慧网2020年8月23日单篇报导龚道安迫害纪录。

龚道安于2007年在湖北咸宁市任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遭严重迫害。

咸宁市赤壁市赤壁镇八宝刀村法轮功学员刘晓莲曾被4次非法抓捕、遭受过“五马分尸”酷刑折磨、在精神病院遭“毒针摧残”等,于2008年10月26日含冤离世,终年68岁。

咸宁市赤壁市商业局职工郑玉玲,曾被非法判刑4年,在武汉女子监狱遭受罚站、毒打、高强度奴工、不准睡觉、不准上厕所、吊铐、野蛮性灌食等种种迫害,于2009年9月28日中午在湖北省女子劳教所里被迫害致死,终年57岁,遗体遭强行火化。

朝鲜战争离休老干部、原咸宁市供销社职工黄衍壁(男),2009年6月3日被咸宁市“610”等单位不法人员绑架,于同年11月含冤离世,终年77岁。

咸宁市咸安区交通局人事股股长黄彬(男,40多岁)于2009年10月被非法判刑5年;咸宁市通城县马港镇六甲村农民姜四华(女,61岁)于2008年7月被非法判刑3年;咸宁市通山县人程德永(男,50多岁)于2009年3月被非法判刑4年。

龚道安在上海市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

2017年龚道安到上海任公安局长后继续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前述报导指,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2018年,上海市有数十位法轮功学员遭公安骚扰,至少70人遭警察绑架,13人遭公安非法抓捕后遭批捕,17人遭非法庭审,20人遭枉法诬判。

2019年,至少15名法轮功学员被公安绑架、非法移交检察院、诬判以及勒索罚款;16人遭公安非法抓捕、非法庭审;56人被公安非法关押;105人遭公安绑架、非法抄家。

上海闵行区法轮功学员邓成联2018年3月被绑架,2019年4月16日被非法判刑4年,勒索罚金8000元,原本身强力壮的邓成联在非法关押不到两年时间,已经数次被送到监狱医院。

现年64岁的法轮功学员徐妮霞,家住上海市宝山淞南新村,2018年11月被绑架,并被秘密判刑3年。

上海普陀区法轮功学员汪仁香,2019年7月26日被绑架、抄家,2020年7月3日被非法庭审,一周后被枉判一年半。

上海法轮功学员杨国平,2019年8月6日被绑架,之后被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罚金3000元。

上海外企医学总监、松江区法轮功学员李福军,2019年7月4日在坐地铁上班时被绑架,后被非法抄家、被劫持到上海市第二看守所。2019年12月25日被枉判2年9个月、勒索罚金1万元。

(记者李劲风报导/责任编辑: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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