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09月04日讯】8月22日,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70岁老年法轮功学员马蕴华,被非法判刑9年、勒索罚金2万元。马蕴华曾经被非法判刑7年,在陕西省女子监狱遭受了惨无人道的迫害。
明慧网报导,8月23日,当莲湖法院的非法判决送至看守所时,马蕴华坚持自己没罪,不接所谓的“判决书”,对此她已上诉。她还说:“我没有怨恨,只希望公检法办案人员不要错用《刑法》300条制造冤案,要尊重宪法和法律,依法行事,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负责。”
马蕴华于2018年11月1日遭非法庭审至今近9个月,这期间她多次上书法官权波蓉,阐述自己修炼法轮功的合法性,多次要求无罪释放并索要被克扣3年多的养老金,但均石沉大海。
她80多岁、双耳失聪的大姐带着常年有病的儿子、步履艰难地来回奔波于公、检、法部门寻找办案人员,要求无罪释放妹妹,遭国保警察黄国强恐吓、威胁。
8月22日,莲湖法院下达了非法判决:冤判马蕴华9年、罚金2万。大姐得知后,痛苦万分。有位良心人士叹气说:“唉!都70岁的老人了,遭冤判9年,不是有意置她于死地嘛!?”
2018年2月6日,马蕴华在北郊讲法轮功真相时,被未央区大明宫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莲湖区检察院非法批捕;5月9日,从未央区看守所被转入莲湖区看守所非法关押。据悉,其原因是2014年马蕴华从西安市莲湖分局走脱,当局把此事视为“大案要案”。
自从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马蕴华多次遭受各种迫害,两次被非法劳教,并曾被非法判刑7年。
马蕴华的另一个姐姐,法轮功学员马蕴静女士多次被劫持在西安市洗脑班迫害,尤其在2010年9月,被迫害致内脏器官全部衰竭,一直没有恢复,于2012年6月18日去世。
1999年10月,马蕴华进京为信仰鸣冤上访,被非法关押在新城看守所15天。
2000年3月9日,马蕴华被非法劳教1年,在她工龄33年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情况下,单位在中共的高压下对她作出开除公职的经济迫害,致使60多岁的她得不到自己应有的退休金,生活无着落。
2001年4月,因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马蕴华再次被非法劳教3年,从劳教所走脱后不久,又在武功县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7年,关押在陕西女子监狱,遭到惨烈的迫害。
狱警把她的头按到水盆里很长时间,让她遭受窒息的折磨,又用针扎她的全身,把她的耳朵强行插上耳机,用胶布固定,逼迫她听诬蔑法轮功的谎言宣传;她还遭三个打手轮番毒打,双腿被打肿,使其身心遭受严重伤害,于2008年回家。
从2010年至2013年,马蕴华曾被绑架到洗脑班关押,从20多天至6个月不等。
曾负责绑架马蕴华的莲湖分局桃园路派出所警察王友文曾公开叫嚣:“让法轮功学员死在里面(指关押场所),永远不要出来。”
2014年4月,马蕴华到单位,要求索回被非法关押在监狱那几年自己的退休工资,单位主管领导推卸责任让她去找警察。法轮功学员李华(马蕴华的姐姐马蕴静的女儿)等两人陪同她一起去,两位法轮功学员在西安市莲湖分局门外被绑架。
马蕴华在西安市莲湖分局被非法关押了几天,警察企图把她秘密判刑送往监狱。一天下午5点左右,在医院检查身体时,马蕴华从西安市莲湖分局警察的眼皮下走脱。警察恼羞成怒,捏造事实,给她编造一个假罪名,在全国发出通缉令。
当时西安市及宝鸡市很多法轮功学员家都被警察上门骚扰、抄家、绑架、判刑。
2014年11月,莲湖法院非法重判法轮功学员李华9年、曾朝华7年、金荣4年、寇巧云3年半。
──转自《大纪元》
(责任编辑:叶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