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9年05月04日讯】当今在世上普遍认为进入现代高度文明时期的人类社会,人们对武装侵略的法西斯政权,种族歧视、群体灭绝、践踏人权的纳粹集中营,日本的731人体细菌实验部队以及苏联的精神病院中制造的惨案已渐渐淡忘,但却怎么也想不到在现在这个人们认为高度发达的时期,在世界的东方,却隐藏着一个超越上述邪恶之大全的野蛮魔鬼政权,它就是欺凌、残害中国人民近百年的中共邪党。
中共常常是逼着人说假话的,一直在宣传自己是伟、光、正,哪一次整人的政治运动过后,被迫害的人都没有能够全面揭露出中共的邪恶行径,所以普通百姓还是不知道内幕,只是听中共自夸的造假宣传。然而,在1999年7月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发起对法轮功的疯狂镇压,实施“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群体灭绝迫害后,法轮功学员就无惧生死,不停的走出来向政府、向民众讲真相,揭露邪恶。
法轮功,也称法轮大法,1992年5月由李洪志先生传出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根本指导,按照宇宙的演化原理而修炼。经亿万人的修炼实践证明,法轮大法是大法大道,在把真正修炼的人带到高层次的同时,对稳定社会、提高人们的身体素质和道德水准,也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正面作用。
中共不是因为法轮功不好而打压,而是因为法轮功太好、太正而打压。法轮功的存在就像一面镜子一样,照射出中共的一切不正。从1999年迫害开始至今,这20年中,中共对法轮功采取了怎样惨绝人寰的迫害,法轮功学员都向国际社会曝光出来了,让全世界看清了中共到底是个什么货色。
一、名誉上搞臭
从“名誉上搞臭”这个词来看就是邪恶的,关键在于“搞”字,本来是臭就不需要搞,只有本来是白的给你说成黑的,那证明黑的所谓证据就需要造假、诬陷、栽赃、陷害等邪恶手段搞出来。法轮功本来是教人修心向善的高德大法,能帮人们祛病健身,净化心灵,提升道德的正法大道,江泽民集团为了把他搞臭就搜罗捏造出了假的“1400例”、精神病杀人案、投毒杀人案等来抹黑法轮功,又导演了“天安门自焚”伪案来嫁祸法轮功,并发动全国媒体铺天盖地的污蔑诽谤,让人们恐惧、仇恨、远离法轮功。中共就是想用这种流氓、无赖的卑鄙手段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
另外一方面是利用政治手段搞臭法轮功,就是给法轮功扣上“反党”、“反革命”、“勾结海外反华势力”、“阶级敌人”等等大帽子,这些帽子很吓人,很容易激起被中共洗脑的人的仇恨。例如法轮功学员在精神病院遭不明药物迫害时,法轮功学员质问护士为什么对正常人打毒针,护士气愤说“对阶级敌人就是应该这样对待”。
法轮功不搞政治,法轮功也没有敌人,法轮功学员之所以能坚持20年和平抗议,就是为了争取本应属于老百姓的天赋人权——信仰自由,揭露中共对法轮功的污蔑、诽谤、栽赃和公检法司执法犯法的犯罪行为及惨绝人寰的酷刑残害,法轮功学员在反迫害,在讲真相,还世人一个正常信息的视听环境,如果说讲真相就是反党,那中共就是承认自己在造假,并想依旧维持造假的状态继续欺骗全世界。
二、经济上截断
中共迫害法轮功整整20个年头,江泽民提出的“经济上截断”具体是怎样实施的呢?我们对明慧网报道的案例大致归纳为三部分,一是截断现有的经济财物,二是截断未来的经济来源,三是被迫失去正常的生存环境。
(一)抢劫现有的经济财物
1.派出所
非法抄家:抄走现金、存折、银行卡、金银财宝、汽车、摩托车、电脑、打印机、刻录机、电视机,对农村法轮功学员甚至抢走粮食、农具等私人物品。
高额罚款:派出所以交罚款为交换法轮功学员回家的条件,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
敲诈勒索:以释放法轮功学员为借口勒索家属数万元,钱交了,人也不放回家。
如同黑社会的绑架: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后,警察直接入户,公开敲诈家属数万元。
反复诈骗:勒索家人钱财后法轮功学员被放回家,但不长时间又遭绑架,然后再诈骗。
2、公安国保
罚款:法轮功学员进京上访被押回当地,公安国保对法轮功学员罚款万元左右。
要挟:以劳教、判刑来威胁家属交钱数万元,有的交了钱,也被劳教、判刑了。
敲诈:因法轮功学员身体原因看守所、劳教所拒收,还要敲诈家属万元才放回家。
3、法院勒索
对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根据判刑年数的多少被勒索数千元至数万元。
4、看守所、劳教所、监狱、洗脑班
在为法轮功学员办理所谓的取保候审、保外就医、被迫害伤、病后的医药开支、被迫害的奄奄一息通知家人接回时都要勒索家人大量钱财。
洗脑不成功被释放还要勒索家人上万元。
5、工作单位
扣工资:单位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并长时间扣工资,仅发三百元生活费。
扣减工龄:有的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扣减几年的工龄。
扣发退休人员工资:有的不放弃修炼的老年人被扣发退休金。
(二)截断未来的经济来源
1、开除公职:在国营企事业单位上班的法轮功学员,因为法轮功说公道话,不放弃信仰而被开除公职。
2、被逼迫辞职:有的单位逼迫法轮功学员自己提出辞职。
3、被解聘失业:有的大公司或外企高管、工程师、职工等法轮功学员,当地“610”强迫公司解聘法轮功学员。
4、被私人公司直接开除:有的追随中共江泽民集团的公司老板直接开除法轮功学员。
5、自谋生路创业被骚扰的无法正常工作:自家经营的服务业、私企或被开除公职、被迫辞职、被解聘的法轮功学员自主创业的项目,因受当地“610”、派出所骚扰而被迫停业,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
6、社会保障机构
停发养老金:被非法判刑的老年人停发养老金。
取消低保:有的靠低保生存的法轮功学员被取消低保。
(三)被迫失去正常的生存环境
1、被迫流离失所:许多法轮功学员不堪干扰,为躲避迫害被迫流离失所,家中的老人、孩子不能照管,失去经济来源。
2、停水停电围困法轮功学员:有的为监控、骚扰、抓捕法轮功学员,警力包围并对法轮功学员家停水停电数十天。
3、租房住的法轮功学员被限期搬离:当地“610”、片警逼迫法轮功学员数日内搬离所辖区。
4、严密控制、排查出租房信息:不让房东租给法轮功学员,并骚扰、查找流离失所不得不租房住的法轮功学员。
三、肉体上消灭
中共江泽民邪恶集团,从上到下统一口径,“对法轮功不讲法律,打死白打死,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声称对法轮功只讲政治,其实是假借政治之名,赤裸裸的人权迫害。因为法轮功不参与政治,对社会、对国家、对政权没有任何威胁,而江泽民感到的威胁完全是因为其邪恶的妒嫉、猜疑和中共的邪教本质造成的。
一个把人民关进见不到阳光的狱中的魔鬼,是不敢让人见光的,否则人们就能看清魔鬼的嘴脸。而法轮功恰恰就是照射进黑暗狱中的一束光,所以中共江泽民就吓的乱了手脚,拼老命,倾尽国力也要灭掉那个光源。这就有了后来20年正邪较量的悲壮故事。
让我们来看一看中共江泽民邪恶集团迫害法轮功20年,都采用了那些见不得人的邪恶手段。
(一)迫害的硬件条件——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集中营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纳粹德国在希特勒的法西斯统治下,对犹太人进行了惨无人道的虐杀,他们建立了很多迫害犹太人的集中营。中共迫害法轮功同样也离不开这样封闭的、与世隔绝的迫害场所,在中国这样的集中营分两部分,一个是中共司法体系现有的派出所、公安局、拘留所、看守所、拘役所,所有省、市劳教所、戒毒所、收容所,监狱和所有挂牌(“法制教育中心”等)的洗脑班和单位临时办的宾馆洗脑班及不挂牌的秘密洗脑班等。二是不为人知的秘密集中营,这一类主要是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秘密集中营(如苏家屯)。因为这些秘密集中营是不让外界知道的,很难确定数量。
(二)强制洗脑
灌输谎言:强迫看邪党诽谤大法的音像、书籍、谩骂大法,经常编造不实的消息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所谓的“攻心”,瓦解意志。所谓的“噪音疗法”,就是将法轮功学员手脚用手铐脚镣固定住,然后两耳边各放一个音箱,将音量调到最大值,放造谣、诽谤法轮功的光碟,也有恶警让“包夹”在法轮功学员耳边大叫等。
严密夹控:恶警利用犯人“包夹”,一天24小时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跟踪、流氓式的夹控,不让其说话,不让其炼功,不让接触其他人,吃喝拉撒都没有自由。有的恶警对法轮功学员不亲自出手,而是给“包夹”出谋划策,指使“包夹”行恶。
强制“转化”:利用犹大“培教”,这些人曾经是法轮功学员,但被中共劳教所、监狱、洗脑班转化后又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他们本身也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受害者,在劳教所、监狱的胁迫下,被利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灌输邪悟理论,进行谎言洗脑,动摇法轮功学员的意志。很多法轮功学员受到迷惑写了放弃修炼的“三书”(悔过书、保证书、揭批书之类),如遭到不放弃修炼的法轮功学员拒绝转化后,就会疯狂迫害。
强制写“思想汇报”:强迫写、说“邪党好”的言语不是按邪党的意思和思路写就不算,不写好就不许睡觉;不写挨打,写了不符合中共的歪理邪说也挨打。
强迫认罪:强迫穿囚衣;背劳教所、监狱劳教人员、服刑人员守则;强迫灌输“我是罪犯”的意识。
(二)亲情施压
利用亲情施压也有多种方式,一是把不修炼的亲人叫到现场或用亲情电话哭诉劝说,为的是攻破法轮功学员的心理防线,企图使之放弃信仰。
二是对所谓“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剥夺写信、打电话的权利, 取消“会见日”。
三是混淆是非,挖苦、诬蔑炼功人“自私,只顾自己,不管亲人,没有人情味”。
四是挑拨离间,挑动家人的愤懑情绪,把仇恨转嫁法轮功,进而利用家人共同施压。有的“610”、公安警察直接插手学员婚姻问题,以离婚相要挟,有的与法院不法人员一道破坏了学员的婚姻。
(四)株连迫害
株连家庭:迫使家庭成员失去官职、工作、参军、升学、上学等机会。
株连单位:迫使单位领导挨批,全体单位职工失去奖金。
株连普犯: 轮功学员不转化让全体普犯或包夹陪罚,使普犯谩骂、仇视法轮功学员,激化矛盾,给法轮功学员制造心理压力。
(五)暴力、酷刑折磨
1、体罚:
每个动作都有严格的要求,看似健身或休息,实则是酷刑迫害,如果身体不到位或者身体姿势变形,就会遭到监视人的更严重的殴打和谩骂。
1.1单腿蹲下:一腿支撑下蹲。
1.2俯卧撑:双手撑地,身体伸直,然后通过双臂屈伸使身体上下起伏。
1.3上下蹲:上下不断连续蹲起。
1.4正步走分解练习:烈日下走正步,以折磨人为乐。
1.5站军姿:全身肌肉绷紧十几个小时,直至虚脱。
1.6“马步桩”(马步蹲裆) 长期固定。
1.7跑步:在烈日下跑步是非常累人的折磨。
1.8走队列:按口令,步调一致的齐步、正步、跑步及转法。
1.9“金鸡独立”:单腿支撑,手摆成某种姿势。
1.10鸟飞式金鸡独立:像鸟儿展翅一样的金鸡独立。
1.11手端水盆的金鸡独立:双手端水盆,单腿站立。
1.12脚尖放砖头的金鸡独立:单脚支撑,另一条腿抬起,脚尖上放一块砖。
1.13脚跟下放大头针的金鸡独立。
1.14站在水盆里的金鸡独立。
1.15站在木凳上的金鸡独立。
1.16捆绑着的金鸡独立。
1.17铐一只手和一只脚的金鸡独立。
1.18铐住手和脚的金鸡独立。
1.19铁笼子里的金鸡独立。
1.20一只脚被抬过头的金鸡独立。
1.21“燕飞”,被强制长期保持燕飞姿势。
1.22走方块:被罚从早上7点到次日凌晨1点钟围绕着操场走方块,共走了3天。
1.23三挺一瞪:一挺“颈”,二挺“腰”,三挺“腿”;一瞪是眼珠不能转动。
1.24面壁:鼻尖挨墙站立,身后跟一警察,人一动就脚踢。久之头晕目眩,两腿酸痛。甚者从早上六点站到深夜两点,一站就是几个月。
1.25“顶头”:即用头顶住墙面,身体与地面成30度角,身子不许弯曲,长时间弯腰撅着。
1.26抱蹲:双手抱头,两脚、双膝并拢,面壁仰头昼夜而蹲。时间一长双膝分离,用绳子捆紧继续蹲。使人四肢酸痛、麻木、无知觉,严重者昏厥、瘫痪。
1.27罚坐、罚站。
1.28坐板:在地板通铺长时间上坐,不能动。屁股坐烂。
1.29坐凳:坐在大约直径18厘米左右的硬木桩子上,名曰“坐凳”
1.30坐小板凳:长时间坐又小又矮的塑料儿童方凳,致人酸痛,夏季臀下生疮。
1.31坐床:按规定姿势长时间坐在床上。
1.32强迫坐特制小凳:小凳长不足手掌,几公分宽,坐上去非常折磨人。
1.33码坐:数人坐地两腿叉开码坐在一起。
1.34坐带棱的板凳:坐下不许动,屁股坐烂,甚至露出骨头。
1.35坐凹凸不平的小凳:被迫长时间坐在凹凸不平的小凳上,致使起来后不会走路。
1.36坐“蛤蟆凳”:强制法轮功学员坐在一种矮矮的、带有凸起的“蛤蟆凳”上,凳子又凉又硬。
1.37坐四分之一小凳:强迫法轮功学员坐小凳的一个角或把小凳中间抠一个洞,插一个牙刷,强迫不能越过牙刷坐着。
强迫法轮功学员坐在小凳上,腿伸直,脚放在另一个小凳上,然后往脚上压重物,强迫长期保持一个姿势坐着,强迫眼睛只看一个地方,这样坐的驼背,脚黑紫,屁股坐烂了。屁股烂了就强行脱裤子晾,侮辱人格。
1.38“坐板凳腿”:是河北省第四监狱的“发明”,恶徒把板凳翻过来,强制法轮功学员坐在凳子腿上,腿还要散盘起来,让全身重量压在凳腿上不准动,动就会挨打,真是十分残忍。
1.39逼坐水泥地:强迫学员睡在地板上冻着不允许起身
1.40罚跪、跪硬板:强迫学员跪地或跪在硬板上。
1.41画地为牢:桂林法轮功学员崔玉因为在劳教所拒绝“转化”,于是警察就在空地上画一个直径小于一米的圆圈,强制崔玉站在圈内,其间脚不能采线、不能打瞌睡,不能坐,只能站或蹲,否则夹控就踩脚、辱骂,从早晨5:30分钟站到半夜12点钟,然后坐小板凳到后半夜3点钟才让上床睡觉。每天只能睡2小时30分钟,时间长达三个多月。
1.42趴床迫害:强迫法轮功学员趴在床上,头抬起来,胳膊伸到背后,脚抬起来,用手扳住脚,长期这一个姿势趴着,压迫的心脏受不了,几近窒息,缓一下再接着趴,生不如死的痛苦。
1.43撅着:也叫“栽秧子”酷刑, 弯腰90度,头和身子一条直线,眼睛往前看一个地方,手伸向后方伸直,强迫长期保持一个姿势迫害。
1.44开飞机:面对墙20公分,低头弯腰后背贴墙双手倒上举贴墙。
1.45“独居”:被独自一人关押在仅1平方米左右的禁闭室1年多,四面都是墙壁,仅留1个送饭的小铁门,吃喝拉睡都在里边。
1.46单独关地牢或关禁闭:关押在阴暗潮湿、暗无天日的地下室或禁闭室,完全与世隔绝,终日不能说一句话,或睡不能睡,站不能站,使用这看不见刑具的酷刑,摧毁人的精神意志和身体健康。
1.47自打耳光迫害。强迫法轮功学员自己打自己嘴巴子,连续打100个,甚至强迫法轮功学员自己用鞋底子抽自己嘴巴子。
2.限制生理需求
2.1饥饿: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不让人吃饭、不让吃饱饭,克扣饭菜的量。有的饿死。
2.2断水:不给水喝。
2.3剥夺睡眠: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不让睡觉或每天只能睡两个多小时。
2.4熬鹰:(强迫不让睡觉)连续1个月左右。
2.5限制上厕所:不让大小便。迫使学员尿、拉在裤子里。
2.6不让洗漱:不让法轮功学员洗脸、刷牙等。
2.7不让洗澡:不让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洗澡。
2.8不让换、洗衣服:对不放弃信仰的学员不让换洗衣服及内衣。
2.9不让用卫生纸: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上厕所不让用卫生纸。
2.10不让用卫生用品:来例假的法轮功学员不让用卫生纸、卫生巾。
2.11不给被褥:晚上睡觉不给褥子铺、不给被子盖。有的不给床,睡在水泥地上。
3.侮辱人格
3.1用各种低级下流的污言秽语辱骂、威胁法轮功学员。
3.2逼着看造谣电视:用电棍逼其脸紧贴在电视屏上看电视,只隔两公分,看造谣、诬蔑法轮功的光碟。
3.3衣服上写有污蔑师父的语言:在法轮功学员背部衣服上写打倒“×××”或诬蔑李洪志老师的恶毒语言,如给法轮功学员徐仕文制了一顶高尖纸帽,写上打倒“×××”或诬蔑法轮功及李洪志老师的恶毒语言。
3.4在纸上写李洪志师父的名字:趁其卧休时放在其鞋里,以此侮辱法轮功学员的师父,达到精神迫害的目的。
3.5剃阴阳头:故意侮辱法轮功学员,给他剃阴阳头。
3.6强迫用自己屎尿浸泡自己:剥夺了学员上厕所、洗漱换衣服等基本权利,长期被自己的屎尿淹泡着致屁股溃烂。
3.7塞嘴、封嘴:用粘胶长期封她的嘴,直至嘴巴周围腐烂。
3.8吐口水:让整个劳教所的人对着学员吐口水,还说要踩李洪志老师的像片,让整个劳教所的人往上吐口水等。
3.9衣服被当众剪碎:因拒绝穿劳教服,教育大队副大队命令值班人员当众把女学员正穿着的裤子剪成碎片,还威胁要送往男队示众。当时好几个狱警分开围站在队伍的四周围目睹着这件事情的发生。
3.10用喂猫的饭碗盛饭。
一个学员告诉另一个学员“转化”是错的,因此被关禁闭,期间让人用一个很脏的喂猫那样的碗盛饭给学员吃。
3.11强迫承认自己是劳教学员,硬套囚服。
3.12往嘴里放阴毛、脸上放线头、在耳边辱骂大法等方式骚扰睡觉。
3.13屎牢:山东省沂水县沂水镇城郊洗脑班,沂水镇综治办主任李红伟与副主任王建军,用便桶盛了屎和尿,搅拌成屎汤。泼在法轮功学员睡觉吃饭的屋里,强迫法轮功学员陈允明把没泼到的地方拿笤帚扫均匀。有的人头上、身上都被溅上了屎渣。臭气满屋难闻,然后恶徒们再不断的往屋里泼水,整个屋子变成了屎牢。
3.14污物塞嘴:往嘴里塞进了擦例假的脏卫生纸、抹布、脏拖布、臭袜子、脏裤衩。
3.15往嘴上抹屎:用木棍蘸上屎往她嘴里抹。
3.16馒头蘸上大便:强行让法轮功学员吃,如果不吃,几个犯人按住,撬开嘴,把蘸上大便的馒头往嘴里硬塞,吞下去一块后问:“写不写悔过书?”如果不写,再拿个馒头蘸上大便再往嘴里塞。
3.17用鞋捂嘴:用鞋捂住学员的嘴。
3.18学狗蹲:强迫学员像狗一样蹲下。
3.19吃饭侮辱:必须像狗一样趴在地上,恶徒数数,数到十就不许吃了。
3.20被迫尿和拉在床上:并继续躺在满是屎尿的床上,承受这种屈辱。
4.身体暴力迫害
4.1拖地:恶警揪住法轮功学员的头发往地上拖。
4.2被打耳光:一人或多人对法轮功学员打耳光。
4.3“满天星”:用手指弹法轮功学员的眼球,取名叫“满天星”。
4.4用棉签刺鼻子耳朵。
4.5弹脑嘣:用大拇指扣紧十指或中指指甲,然后猛力弹出,击打学员脑门。
4.6用铁锤砸头:恶人用铁锤砸法轮功学员的头。
4.7勾住鼻孔将人往上提。
4.8打牙齿:猛力打学员的牙齿,被打掉好几颗。
4.9揪眼皮:猛力揪学员的眼皮。
4.10拉耳朵:猛力揪学员的耳朵。
4.11锁喉:恶人用手臂勾锁学员喉咙使其被扑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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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猛击耳朵:被打成打成右耳膜穿孔。
4.13掐乳头。
4.14拳头袭胸:用拳头袭击学员胸部。
4.15蒙被砸头:用被子蒙上学员的头,然后猛砸。
4.16打眼睛:一恶警疯狂地用拳头猛击学员的眼睛,把她的眼球打出来了。
4.17手拧:女警察指使女犯打人时,往往把人扒光,拧得满身青紫。
4.18毒打:暴力拳打脚踢,膝盖、肘顶。
4.19用手指挖肝、挖脾、挖眼。
4.20关灯泡:用两个大拇指摁眼球,按得眼睛要失明。
4.21踩脸:用脚掌踩法轮功学员的脸并不停的摩擦,并说这是一种新型按摩。
4.22掐鼻子、耳朵。
4.23掐喉咙等。
4.24拔眉毛。
4.25卡脖子:用拳头、肘部、膝盖卡脖子。
4.26拔阴毛:拔阴毛后再撒盐。
4.27掐捏腋下大筋。
4.28蹲、趴酷刑:蹲着的时候,十分钟、半个小时、一个小时就这样不定时将他摁住趴在地上,四、五个人摁压住胸部不能呼吸,同时几个人拗脚骨、拗手骨、再加上不能呼吸,一旦蹲久支持不住即拉至厕所,面贴住墙壁,将两手反至背后,将手小臂用力反拗至背后垂直,再用手顶住肘部前身贴住墙上下推动。
4.29往地板上摔
4.30往床上摔
4.31穿皮鞋踢踹:软肋被踢伤,睾丸被踢肿
4.32暴力摁在地上殴打
4.33绊倒摔人:用腿冷不防绊倒。拽起来再绊倒,一直持续两个多小时,直到把我摔的起不来为止。
4.34捻手:犯人将学员摁倒在地,用膝盖在学员手上用力捻来捻去,学员的手背又肿又青。
4.35暴力毒打:浑身是血。
4.36手掐大腿里侧:用布堵嘴不许她喊叫。
4.37踢胫骨:狱警亲自反复踩踏学员的小腿骨。
4.38毒打敏感部位:毒打女法轮功学员的前胸、乳房、下身。
4.39抛摔:四个犯人揪着学员的四肢把学员抛起来往地下摔,脊骨被给摔裂了
4.40跺肚子、踢阴部、揪乳房:按倒在地跺她的肚子,踢阴部,两只手揪住学员的乳房来回拽着前后左右甩,以至流出血
4.41乱跺:用脚朝着身上、头上乱跺。
4.42群殴:几个恶人一齐殴打学员。
4.43铁夹板夹双腿。
4.44用脚使劲踩、碾:踩碾学员的脚踝骨。
4.45仰面狠踩肚子:踩出大小便。
4.46“拉韧带”:牵拉大腿。
4.47“拔大筋”:也叫劈腿,就是一个人抓住一条腿、用脚踩住身体用力往两边劈一下劈成一字型,然后再用力向前压上体。
4.48膝盖顶后腰:用膝盖顶后腰即肾部。
4.49十字架:被呈“大”字型绑在用木板钉的十字架上,不让上厕所,不许说话,不许闭眼,裤子被脱到膝盖以下。有的被绑的女学员来了例假,经血就和着尿水顺木板往下流,流到半脱的裤子上、身上,任寒风从半开的过堂门吹着赤裸的下身,过往的男警察和办公的人,不断从这里走过。令人不禁感到这里就是人间地狱,希特勒的集中营都望尘莫及。
4.50跪瓶盖受刑:跪在瓶盖上面,胳膊一个上一个下往后拧到背后扣上手铐,接着拽手腕使劲往上抻,使两胳膊紧贴在一起。之后恶人边踩着后背边揪头发,又下命令让另一个警察往学员的脸上抹辣根,往鼻孔里插着烟,当时学员憋得脸色苍白浑身发抖差点停止呼吸。他们害怕出事,往嘴里塞救心丸,开始用手按摩。学员把药吐出来。大约过一个小时,心跳才慢慢恢复正常了。
4.51猛抽凳子摔人:人坐小板凳猛然抽凳子,抽一次休克一次,直到把人抽瘫痪。
4.52放礼炮:打手双手抱着学员的头,使劲用力地撞墙,撞得要像放礼炮一样响,人当时就要痛昏,后脑勺被撞肿或撞出血泡。
4.53五雷轰顶:打手用拳头照他的头顶顶门心用力打五下,每下都要发出轰的声音。
4.54前七后八定心脚:打手用脚照他的胸部用力踢七下,照背部用力踢八下。
4.55“暴雨梨花针”:用胶带把嘴封住,然后再用胶带将胳膊和身体缠在一起,让她动不了,然后拳打脚踢。
4.56“夹心饼干”:罪犯一人用双肘猛击被害人的背部,用膝盖顶击其胸口,肘膝瞬间同时用劲。
4.57“爆炒腰花”:罪犯两人或一人将被打人的手提起,用肘猛击腰肾处,轻者吐血。
4.58“宫保鸡丁”:罪犯用手把被打人的下胯提起,然后用拳头猛击胸口。
4.59“定心丸”:将被打人强行按住,背靠墙壁,用拳头猛击胸口。
4.60“洗折耳根”:罪犯从学员背后用双手大拇指掐耳根凹处,其余四指环压脸上。
4.61 “敲核桃”:罪犯手握半拳,遍敲被打人头部。
4.62“疏大筋”:罪犯用拳头或手肘、脚后跟猛击法轮功学员大腿(遍击)。
4.63“炒猪肝”:罪犯用双肘猛击被打人背部。
4.64“二合一”:用二名罪犯把学员的手拉成“十”字形站立,然后前后各一名罪犯用脚踢背部和胸口,人手少时专踢背部腰际处。
4.65“拔苗助长”:罪犯用两人拉住法轮功学员的手,另一人平躺用一只脚钩住颈部,一只脚猛踢胸口。
4.66“扎鸡翅”:用手铐铐住双手反吊在高低床上或平伸铐在一米九长的高低床上。
4.67 “拔韭菜”:就是用手捉住鬓角处的一小绺头发往上提。
(待续)
──转自《明慧网》
(责任编辑:叶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