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8年09月25日訊】江蘇省連雲港市法輪功學員仲崇斌,因控告前中共黨魁江澤民,被非法判刑三年,在洪澤湖監獄被迫害到體重不足70斤。今年8月14號,仲崇斌含冤離世。但他的姐姐仍因信仰被關在監獄。
仲崇斌1961年出生,是空軍雷達兵第52團退役軍人,曾就職於連雲港市法律事務中心。1999年6月,仲崇賓被《轉法輪》書中的法理深深折服,決定修煉法輪功。
僅僅一個月後,江澤民集團就開始迫害法輪功。多年來仲崇斌因為堅持信仰一直遭到迫害。
2015年6月,仲崇斌向北京的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寄信,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但幾天後他就遭到綁架。
仲崇斌外甥女李雨璇:「我二舅是2015年6月12號被抄家綁架。他只是真名真姓寄了一封起訴信,起訴(控告)江澤民,然後連雲港市路南派出所為主,其他幾個派出所輔助,聯合進行綁架。把他家的門是撬開來的。」
仲崇斌被非法關押在連雲港市看守所一年,之後被非法判刑三年。仲崇斌外甥女李雨璇說,期間有親戚在車窗裡見到過他一眼,發現他的下牙被迫害得全部脫落了。
李雨璇:「我是從姨父那裡得到消息。聽說他(仲崇斌)得肺結核。那麼我們家屬呢就很擔心。後來呢我從明慧網上看到,他是被迫害到體重不到70斤。2018年6月12日回到家中,然後8月14號含冤離世。」
2015年5月1號中共最高法院發布新規:「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從那以後,超過20萬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公開控告了江澤民。然而他們的依法控告至今沒有被立案,相反許多法輪功學員因而被抓被判刑,有的甚至像仲崇斌一樣被迫害致死。
原福建寧德中級法院經濟庭審判長李建峰:「他起訴了江澤民,如果僅僅以這一條把他逮捕入獄,立案,判刑,那麼這個事本身就是一個巨大的錯案。從民事訴訟法也好,刑事訴訟法也好,我們找不到任何一個條款,就是說起訴某個人,就必須抓起來判刑。即使是中國的法律也倡導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他起訴誰,職務有多高,身份有多麼特殊,都不應該構成犯罪。」
仲崇斌是基於自身遭遇,控告江澤民1999年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對他造成了巨大傷害。
2002年1月,仲崇斌被當地「610」夥同派出所抄家,非法關押到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間,仲崇斌的膝蓋骨被摔成粉碎性骨折,之後又被勞教兩年。為強迫他放棄修煉,獄警往他傷口上撒鹽,並用力搗他骨折的腿。
仲崇斌從勞教所出來半年後,2004年7月再次被新浦區「610」警察綁架,之後被非法判刑四年,關在洪澤湖監獄。在獄中他遭到群毆,「熬鷹」,被輪流架著在戶外跑等酷刑折磨。
李雨璇:「前面兩次一次是兩年(非法勞教),一次是四年(非法判刑)的迫害都是挺嚴重的。第一次那兩年是他那時候帶法輪章,還有就是傳明慧資料。第二次是四年,可能也是法輪功資料,明慧傳單。」
李建峰:「這種印刷資料它的本質意義上就是一種言論,在憲法裡面本身就說公民有言論的自由。譬如說散發傳單並不構成什麼樣的犯罪,因為他們本身講的這個內容並不構成犯罪,因為講的是一個真相。」
仲崇斌的姐姐,也就是李雨璇的母親仲進珺,同樣因為法輪功的真相資料被連雲港市海州區法院冤判三年、勒索罰款一萬元人民幣,目前關押在南京監獄。李雨璇呼籲國際社會關注中共對她一家的迫害,儘快營救她的母親。
採訪/陳漢 編輯/尚燕 後製/李沛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