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证书”背后的罪恶

“刘军同志:在二零零零年度解决和处理法轮功问题工作中成绩显着,被评为先进个人。特发此证。”落款:中共涞水县委员会;时间:二零零一年三月。这是河北省涞水县委给永阳镇党委副书记刘军颁发的荣誉证书,这个刘军就是我的前夫。

这份所谓“荣誉证书”是我在给他整理书籍时偶然发现的。刘军被评为“先进个人”背后的具体原因是,他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尤其是强行要求与修炼法轮功的妻子刘秀凤彻底决裂(离婚)。这张“荣誉证书”是中共河北省涞水县委迫害法轮功和破坏家庭的证据。

刘军并没有因为给中共迫害法轮功卖力而被重用,而是平调到县城任社区副主任。他与第二任妻子结婚后时间不长就得了脑血栓,留下后遗症,左腿一拉一拉的。二零一四年初与他第二任妻子离婚。

二零一五年七月,刘军因严重脑出血险些丧命,至今他全身瘫痪,完全丧失行为能力,不尽的痛苦无时不在折磨着他。这也是上天对他的惩罚吧。在迫害之前,他毕竟学过一段时间的大法,大法慈悲,还在给他赎罪的机会。

我想全国各地各行各业有多少因迫害法轮功而受到中共的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晋升、晋级。在利益面前,他们丧失良知的、不计后果的做着迫害神佛、迫害大法、迫害大法徒的罪恶,致使他们朝着地狱一路狂奔。这种所谓“荣誉证书”像魔爪把刘军推向地狱或者说像个“招魂幡”引领着他朝着地狱走去。

我原在涞水县永阳镇司法所工作,一九九六年初有幸开始修炼大法,一个月内胃病、神经衰弱 、做噩梦、肾结核、尿毒症、肺结核、脑炎后遗症等十几种病全都好了,体重由七十多斤增加到一百零五斤。

自从一九九九年“四·二五”去北京上访开始,涞水县县乡两级中共党政机关、公安就开始对我施压监控。为了“转化”我,作为丈夫的刘军听命于县乡两级党政机关和政法委、“610”的指使,对我常常大打出手,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我脸上、身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的,他还用离婚要挟我,镇党委政府以开除我工作要挟我。

因我坚持信仰真、善、忍法轮大法,县政法委、“610”办公室和镇党委、政府高度施压:刘军你再不把刘秀凤转化了,就拿下你的副书记并开除公职;如果刘秀凤再不转化,就把她打残,宁可养个瘸子拐子,也不让她出门,也不让她宣传法轮功,不让她去北京。二零零零年五月因我以真名实姓在明慧网上披露了涞水县委、政府、政法委、“610”在靶场党校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犯罪事实,被关进看守所,从此再也没回镇政府。

我曾多次被非法拘留、抄家、强制洗脑,曾两次被非法劳教(因身体状况拒收,在涞水县看守所和拘留所被非法关押执行)。二零零一年春天,我还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中共县委为了迎合上级检查,就把我们几个法轮功学员从看守所送到党校转化班,刘军就到转化班上找我离婚,问我:转化不转化,转化就带我回家,不转化就和我离婚。我表示不转化,不背叛师父和大法,刘军就拿出事先写好的离婚协议书让我签字,就这样我被迫离婚。就这样他们再次把我关进看守所。当时刘军只给了我二百元钱,其它一无所有。在我还没拿到离婚证时,刘军就结婚了。

二零零二年五月我从看守所出来,居无定所、没有经济来源,还长期被监控、拘留。在我最困难时,刘军没有给过我任何帮助,他的党性超过了人性。一张“荣誉证书”使刘军的人性越来越淡、党性越来强,离正法正道越来越远。在我们离婚之前,刘军就气急败坏地烧毁了不少大法书籍和光盘。在我们离婚后他们搬入县城时,他把大法师父的法像和大法书籍、真相材料全部销毁 ,《转法轮》等大法书扔在地上任人踩踏,其罪何等之大! 看看刘军目前躺床上痛不欲生、生不如死的结局,不就是上天对他的惩罚吗?所有破坏大法的人,谁能逃脱天神的惩罚?!

在儿子的要求下,我不计前嫌,在他身边照顾着,听师父的讲法。刘军明白了自己迫害大法的罪业,向大法师父、向大法认罪,从内心拥护大法,希望大法师父救度他。

刘军已经声明退出了中共邪党,他希望: 所有正在和曾经迫害大法的人,停止迫害、赶紧发表声明,向大法师父认罪,多做些支持大法的事以减轻罪业,赎回未来;没有退党的,抓紧时间退党,“请你们以我为借鉴”。

写出这些没有仇恨、没有抱怨,更不是幸灾乐祸,而是提醒各界众生:真、善、忍法轮大法是造就众生、造福众生、挽救众生的宇宙根本大法。李洪志先生传播大法就是在救度深陷迷中、造业甚多、面临劫难的众生。退出共产邪党(西方文明社会一直视为恶魔、长期列为恐怖组织),支持大法、同化大法,这是人类走出劫难的唯一出路,请珍惜这亿万年得法得救的机缘!

──转自《大纪元》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李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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