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12月29日讯】因应全球反逃税的国际新资讯透明标准,台湾财政部11月16日发布外界称为“台版肥咖条款”的 CRS(金融机构执行共同申报及尽职审查作业办法)。来听洛杉矶会计师吕旭明,谈对美国侨胞和拥有双重国籍的人,会有何影响。
台湾版的金融机构执行共同申报及尽职审查作业办法CRS上路,影响最大的,会是有美国公民、绿卡,或持有双重国籍的人。
会计师吕旭明:“这些台湾的税务居民在所有境外的资产都要并入台湾来课税,同时他在境外又用台湾的身份去开了一些账户,但是他本身又是美国税务居民的话,那这个地方也有美国课税的问题。”
过去一般人缴税习惯“一边一国”,只按各地的税法纳税。
会计师吕旭明:“台湾的最低税务所得是要六百七十万台币,就是20万美金以上的所得才要课税,至于中国那边的话,他使用分项所得课税,就是公司所得跟一般的福利所得、理财所得它是分项来课税的,公司所得最高的税率是到45%,然后理财所得最高税率到20%。”
然而有双重国籍的台湾人,最好曝光所有收入,并在所得地点纳税,在其他地方抵税。
会计师吕旭明:“他如果是在中国工作,他的所得又发生在境外的话,他等于有中国课税的问题,又有台湾课税的问题,又有美国这边课税的问题,所以他要把中国或台湾那边先缴完税,所得发生在当地在当地要先缴完税,然后拿那个税来美国这边抵扣。”
那么,中国公民在海外各国存钱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以及双重国籍者如果目前仍将资金摆在个人名下,如何解决未来的“保全、避税、节税”等税务问题。请关注本台的后续报导。
新唐人记者杨阳洛杉矶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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