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9月24日讯】早在秦朝,就有相关法医学的发展。秦律规定,死因不明的案件原则上都要进行尸体检验,宋朝法医学专书《洗冤集录》中也指出:“事莫大于人命,罪大莫于死刑,杀人者抵法故无恕,施刑失当心则难安,故成指定狱全凭死伤检验。倘检验不真,死者之冤未雪,生者之冤又成,因一命而杀两命数命,仇报相循惨何底止。”,作者宋慈认为尸体检验能为死者找出真正的死因,也可为受冤者洗清罪名。
早年台湾法医界有一知名的法医叫叶昭渠,他是杨日松的前辈,李昌钰的老师。据台湾媒体报导,多年前,叶昭渠博士在高雄由小儿科改行当法医,相验的第一起命案,是一对母子在田野中一间小茅屋,因为失火而葬身火窟。
当天夜里叶昭渠博士梦见,那位妇人向叶昭渠哭诉,说她和她罹患流行性脑膜炎的儿子,其实是被人谋害的。次日一早,叶昭渠博士到实验室化验,证明那个男孩虽然被火烧死,但妇人却不是。
警方根据叶昭渠法医的相验报告深入追查,案情水落石出。凶手原来是她的丈夫,由于他有外遇,夫妻失和才酿下杀机。那天他们在茅屋争一言不合,吵了起来,他在盛怒之下,抓起瓶子把她砸昏,以为妻子死了,索性狠下心来,纵火烧屋,企图湮灭证据。
另一次叶昭渠博士午睡时,梦到一个女人请他洗刷冤屈,两个小时后他到淡水河边验尸,死者就是托梦给他的女子。叶昭渠博士验出她是“死后落水”,刑警随后查出,她被人失手击毙后,抛入河中。
还有一次,叶昭渠博士梦见一个男子向他点点头,一晃而逝。事过三天,他到屏东县的深山验尸,死者赫然是这个人。
最后警方查明他在北部当教师,患有精神病,自杀而死。
从这些事件看来,亡者“托梦”希望法医协助洗刷冤屈,种种巧合之下,让人不得不相信灵魂不灭,鬼魂与灵异事件也是真实存在的啊!
——转自《看中国》
(责任编辑:李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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