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4月15日讯】14日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对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郭海采取留置措施,这是中纪委书记王岐山主导成立监察委以来,首次发力,使用监察委拥有的“留置权”,以此取代双规、逮捕等强制措施。
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称,3月22日郭海已经接受审查,山西省纪委用了23天左右时间,基本查清了其违纪问题。4月13日,山西省纪委监委已经对其采取了留置措施。
这是中共监察委成立以来,首度使用的“留置”措施,也成为监察委调查的一个新辞汇。
据悉,“留置”是涉及受查人的人身自由一项严厉措施,留置的期限可能长达3至6个月,期间可提请检察机构批准逮捕,直至监察委员会调查工作结束。
以往监察机关对违反行政纪律的嫌疑人,有权进行进行“双规”,检察机关也可对相关人士采取刑拘、逮捕。
留置不属于刑事拘留、逮捕等羁押措施,适用对像既可能是违纪的,也可能是构成职务犯罪的人员。
郭海涉吴永平腐败案落马
现年52岁的郭海历任大同矿务局马脊梁矿矿长,大同煤矿集团四台矿矿长、大同煤矿集团董事、副总经理。2012年,郭海前任董事长杜建华因卷入丁书苗腐败大案被带走调查时,郭海为中共山西煤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成山西煤集团的二把手。2015年被免去董事长职务。
《财经》杂志曾引述接近郭海的人士称,郭海是涉入中共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厅长吴永平腐败案而落马,郭海曾与吴永平一道在山西大同矿务局及大同煤矿集团共事多年。
吴永平则是因为山西前首富张新明案,及华润集团原董事长宋林案的持续发酵,于2014年底落马。
2014年,山西因“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成为习当局的反腐“样本”,同年内7名省部级官员落马,被处理的厅级及县处级官员多达600余人。
2015年起,媒体揭露受令计划及“西山会”等案影响的中共高层官员更遍及全国,还涉及到金融业、保险业等领域,近两年来,大批涉及“西山会”等案的官员落马。
如今,郭海被审查,并遭采取“留置”措施,此案系中共监察体制试点改革以来,采取“留置”措施的第一案案件,外界认为,这是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发力的结果。
王岐山或任国家监察委主任
去年11月7日,习当局发布北京、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方案。中共党媒发文指纪委、监察委应合署办公。11月25日,官媒披露,王岐山已兼任中央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时政评论人士陈破空曾表示,王岐山主导国家监察委的工作,表明他很可能出任国家监察委的首任长官。这当然是为王岐山留任铺路,也有利于习近平继续巩固权力。
(记者李芸报导/责任编辑:赵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