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3月26日讯】近一段时间以来,山东聊城的“辱母杀人案”成了网路焦点,网民对此议论纷纭。此案的背景是,山东聊城一名女企业家,因为无法还清有黑社会背景的高利贷欠款,被11名催债人限制人身自由并凌辱,其中包括极端的性污辱。在警方不作为的情况下,同样被控制的企业家儿子用水果刀刺死了一名黑社会催债人,却被法院判无期徒刑。
大陆媒体日前报导,山东聊城女企业家苏银霞因曾向地产公司老板借款135万元,在支付本息184万和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后,仍无法还清欠款。
报导说,“2016年4月14号,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在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凌辱之后,杜志浩脱下裤子,当着儿子于欢的面用极端手段污辱苏银霞。匆匆赶来的民警未能阻止这场羞辱。情急之中,22岁的于欢摸出一把水果刀乱刺,致4人受伤。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却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但山东省聊城中院认为,虽然当时于欢人身自由受限,也遭到侮辱,但对方没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出警的情况下,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根据判决书,民警接到报警后进入接待室后说:“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
聊城中院以故意伤人罪,判于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引发大量舆论反弹。
安徽省检察院前检察官沈良庆:“他确实是事出有因,它即便是犯罪行为,也有可以原谅的情节,也是被逼无奈。那么为什么不能判轻一点?比方说以伤害罪、伤害致死,但是他有特别的从轻情节。”
安徽省检察院前检察官沈良庆认为,像这种案子完全可以从防卫方面入手,从轻甚至是减轻处罚,而且警方有玩忽职守的责任。
美国华府人权律师叶宁:“这个不属于正当防卫,叫做制止正在进行当中的犯罪、刑事犯罪。那么它就是说,他伤害的程度,是要和他要保护的那个人受到的这种威胁的程度,要有一个比较、要有一个比例的。”
美国华府人权律师叶宁表示,在该案中,儿子和妈妈被剥夺自由并受到凌辱,你无法预测它的危害程度,甚至是不是威胁到生命安全。在警方不作为的情况下,受害者只能自己执法来维护正义,甚至是排除危及生命的重大危害。
案发4个月后,地产老板因涉黑被警方控制,死者杜志浩正是涉黑组织成员之一。被刺死前他还曾驾车撞死一名14岁女学生并逃逸,而交警方面说抓不到人。
叶宁指出,此案也证明,大陆的司法黑社会化已经非常明显,如果中国不能快速走向民主,只能走向黑社会化。
沈良庆表示,中共这个极权政府导致很多问题。比如,由于银行的垄断和权力寻租导致高利贷影子银行滋生。但这些影子银行,都是有官方和与官方有勾结的黑社会的保护。当局在这方面根本不管或管不到位,但在政治打压方面却很有效。
沈良庆:“迫害一些宗教信仰者,特别是政治上的维稳需要,要打压异议,这个它效率非常高。它动用了很大的资源,包括对付访民,动用了不光是警方资源,包括街道、居委会,它都动员起来了,非常有效。”
沈良庆认为,中共在维护治安,保护人们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方面效率非常低下,也不能保证公正。
采访/陈汉 编辑/宋风 后制/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