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2月22日讯】维吉尼亚州参议院在本周一通过了一项校园自由演讲法案。
这项法案规定,除非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另有许可,否则公共高等教育机构都不得剥夺个人在校园自由表达的权利,包括在校学生、教师和其他员工以及邀请的客人。
支持者表示,美国有些学院或大学,单方面对校园内所发表的政治性演讲做出了规定。但也有人质疑,至少目前整个维州并没有发生这类事情,因此认为没必要对此规定立法。
该法案最终以36-4的票数获得通过。
新唐人记者李安歌维吉尼亚州报导
本文网址: //www.ash-ware.com/gb/2017/02/22/a13127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