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當局為何延續江澤民一意孤行的惡法?

Facebook

【新唐人2017年01月26日訊】1月25日,中共的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發布了一份「司法解釋」。這份解釋再次定義了所謂的「邪教」,而且還說對散發傳單等行為會最高判刑7年,這份解釋代替了中共在1999年和2001年兩高發的兩份解釋。自1999年以來兩高的解釋一直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主要「法律依據」,中共當局為何延續江澤民一意孤行的惡法?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