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辉:习近平出访 六中全会大势或已定

在海内外关注的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即将召开之际,10月10日,大陆官方媒体发布消息称,习近平将于13日至17日对柬埔寨、孟加拉进行国事访问,并出席在印度果阿举行的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八次会晤。换言之,习近平在出访回来后一个星期就将举行六中全会。

显然,如此安排出访和开会时间,应是早就商议的结果,这表明习近平对于六中全会的进程,具有完全的掌控能力,并不担忧自己出访可能引发局势的失控。

这样的“自信”在去年五中全会召开前就曾有过。2015年10月19日至24日习近平对英国进行访问,26日五中全会召开。

如果对比之前的一中到四中全会,就会发现情况并非如此。在2012年11月召开的一中全会、2013年2月底和11月中分别召开的二中和三中全会前,习近平没有安排任何的出访,因为彼时其所面临的局势异常严峻。官方资料显示,2013年习近平的出访安排主要在3月、5月、6月、9月和10月初。

四中全会于2014年10月20日召开,这一年习近平的出访虽多,但安排在2月、3月、5月、7月、8月、9月和11月,也与会议召开间隔至少有一个月的时间。但从五中全会至六中全会,习近平打破惯例,在会议召开前几日出访,这说明其对局势的掌控已无关其是否在国内,而其能有今日局面的背后是包括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薄熙来等江派众多大马仔的被拿下,军队、武警、政法、行政等的人事重新布局,以及对江泽民父子和追随他们的江派余孽的不停敲打和警告。

没有人否认,从一中全会到五中全会,习阵营与江派的博弈逐步升级。在一中、二中全会上,习近平与胡锦涛联手,使李克强在新的政治局常委的排名中排在习近平之后,同时废掉了刘云山当上国家副主席的可能性,副主席1998年以来第一次由不具政治局常委身份的李源潮担任。

在三中全会上,习近平决定废止劳教制度。四中全会,习近平提出“依法治国”,这是因为自江泽民上台迄今十几年间,尤其是其掀起镇压法轮功的狂涛后,中国法制大倒退及至全面崩溃,社会乱象频出,中共面临垮台的危机。无疑,习近平的这一主张与江泽民的“贪腐治国”互不相容,这也被视为是习阵营对江派发出的明确的清洗信号。

习、江阵营的激烈博弈在五中全会公报上亦有所折射。公报虽涉及了经济、民生、教育、计生等多个方面,但备受外界关注的“重大人事变动”、“军队改革方案”均未在公报中显现。然而,随后澎湃yabo88官网网发表的题为《国防和军队改革大幕开启,习近平担纲顶层设计师》一文,证实会议确实讨论了国防和军队改革问题,以及作为军委主席的习近平掌握了在部队调动和布局的最高权力。不久后,军队改革大幕拉开。

时隔近一年的六中全会将有怎样的看点呢?在习近平出访消息公布的当天,分析中共时局的微信公众号政知局发文《中央政治局这次打破惯例了》。

文章称中共政治局委员们在短短的12天内,进行了两次学习,一次是9月27日,一次是10月9日。在文章看来,这显然不同寻常,因为通常政治局是一个月集体学习一次(也有一些月份没有安排),而且自2002年12月中央政治局首次开展集体学习以来,仅有两个年份,即2004年和2010年,一个月内学习两次,不过都相隔二十多天。而最近这两次学习,相隔不到两个星期。

文章还点出了另一个异常,那就是政治局集体学习与政治局会议大多在同一天进行。比如9月27日,除了学习外,政治局开会决定十八届六中全会10月底举行,而且包括2004年和2010年政治局一个月内两度集体学习当天,也都举行了会议。然而,央视在报导本届政治局10月9日学习时,却没有报导开会的消息。

是没开?还是刻意不报导?但为何政知局有意点出?笔者倾向认为,会议不仅召开了,而且涉及了敏感话题,或与六中全会的人事变局有关,或与近日香港《成报》炮轰张德江有关。由于过于敏感,或者留待六中全会揭晓,中共当局采取了低调处理但又想不为外界忽视的处理方式。不过,中共的“打破惯例”说法倒是让人浮想联翩。

根据官媒报导,六中全会将审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称《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两个党内规章。值得注意的是,《准则》中含有这样两条:“建国以来的冤案、假案、错案,不管是哪一级组织、哪一个领导人定的和批的,都要实事求是地纠正过来,一切不实之词必须推倒”。“不容许有不受党纪国法约束或凌驾于党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决不允许共产党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出台包含此内容的《准则》,是否昭示着现当局有勇气将“六四”和法轮功这两大冤案昭雪?是否在为未来布局、抓捕江泽民埋伏笔?从此前的几次全会结果看,这样的推断并非无根无据。

而就在六中全会召开前,江派的重要马仔、云南省原省委书记白恩培被判死缓,并成为首个被判终身监禁的官员。此外,江派的周本顺、杨栋梁等官员或被提起公诉,或被逮捕。类似的情况在去年五中全会召开前也曾出现。这样的铺垫应是在呼应六中全会要审议的文件。是以,六中全会若再有打破惯例之举,我们也不必奇怪。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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