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中共当局出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新规定后,遭迫害长达十六年之久的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及家人,纷纷实名向最高检察院和法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神州大地上旋即涌起了一波蔚为壮观的诉江大潮。截止目前为止,参与诉江的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和家人已达20多万。但令人震惊的是,他们中许多人竟因诉江遭到了当局的骚扰、绑架,甚至被非法批捕、庭审、判刑。
据明慧网去年9月8日的一份不完全统计,自5月至8月4个月的时间,在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至少有一千多诉江民众遭到恶性骚扰,被非法拘留、绑架、抄家、勒索。另据明慧网报导,仅今年3至4月份就有10名诉江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以辽宁省朝阳市为例。据明慧网2016年4月18报导,该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李超曾多次给各公安分局人员开会,布置绑架诉江的法轮功学员,并威胁下属:如果谁把布置抓捕法轮功学员的机密提前泄漏出去,就扒谁的警皮。去年11月9日,李超和朝阳市政法委书记刘朝震、610头目盖永武等人,布置绑架了依法伸冤的法轮功学员一百多人,包括很多六、七十岁的老太太。在过去7个月中,当地至少有20名法轮功学员因诉江被非法判刑,刑期最长12年。至今仍有50多人面临非法庭审,被非法关押在朝阳市看守所。
自各方面的资讯表明,上述迫害诉江法轮功学员的恶行至今仍在全国各地持续。
众所周知,自从1999年7月江泽民集团公开镇压法轮功以来,成千上万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遭受了残酷血腥的迫害,许多人被非法劳教或判刑,许多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许多人甚至失去了生命。更为严重的是,在这场延续至今的浩劫中,不仅广大法轮功学员的人权惨遭践踏,法律的尊严荡然无存,中华民族早已百孔千疮的文明基石也被彻底摧毁。江泽民集团所犯下的罪可以说是罄竹难书,江泽民本人也因此被国际社会斥为“人权恶棍”。这样一个双手沾满了善良民众鲜血的恶棍难道不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吗?!
中共《宪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公民有权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诉或检举。法轮功学员和家属控告江泽民乃是在依法行使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诉讼权利。那些继续奉行江泽民迫害政策的人不但不保护诉他们的合法诉讼权利,反而对他们进行骚扰抓捕乃至庭审判刑,这是对法轮功学员人权的新一轮践踏,这也是在明目张胆的破坏法律的实施。事情很清楚,违法犯罪的不是诉江的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而恰恰是迫害法轮功的江泽民集团,是继续为江泽民卖命迫害诉江者的官员和警察。
常言道世上没有后悔药。如今,尽管迫害法轮功的政策仍在延续,但江泽民集团的势力早已日落西山,中共的垮台也已成定局,在不久的将来,等待他们的必定是被彻底清算的可悲下场。在此奉劝那些仍在迫害诉江民众的人,早日停止作恶,悔过自新,与江泽民集团彻底切割,否则一旦报应降临,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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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