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彭永峰,2011年10月来美,之前在大陆做了大约4年律师。我曾为20多个维权案件提供过法律服务,十几个法轮功案件,和一些土地拆迁、劳工、访民等方面的维权案件。从每一个案件都能看到,他们的基本法律权利,无论在实体上还是程序上,都被官方肆意侵犯。
今天,我简单从法律角度谈一点对诉江运动的个人观察及心得。
中共自始至终的非法性存在,早被从各个角度论证得很透彻。它以谎言和暴力为核心手段,完全剥夺了国人基本的法律知情权、选择权和治理权,中共实在没有法治可言,只有反人性之治。
中共及江氏集团倾全力利用其全球影响和控制力,对法轮功这个以出世为目地的修炼群体灭绝性的残酷迫害,使其非法性表现和对法律秩序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破坏达到了顶峰;法轮功的讲真相活动及后来的三退运动,纯粹应这场迫害而生,这三者就决定了诉江运动发生的必然性及发展方向。
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活动,尤以独到、深刻又全面的《九评》为代表,实际上是还给了国人法律知情权;三退运动,是在帮助国人实现法律选择权;而如今的诉江运动,则是在实际操作层面,给国人指出了一条实现法治国家的光明大道。不管以什么方式,每一个参与诉江运动的人,都是未来法治中国的主人。
说到现在的影响,先讲一下国内正在发生的。除了当事人的控告以外,许多不修炼的民众也在利用当局规定的法律举报形式参与诉江;仅以一次过千的签名计算,就有十数次之多,有的个案甚至达到五千人以上。可以看到,民众的法律意识在这件事情上是空前的。
据明慧网等报导:一个居委会书记,跟向他讲述诉江运动的学员表达了他们不愿再管这事,上司对法轮功的监管再不像过去那样严厉,并邀请他以后常去和他说说心里话。许多警察接到不明真相的人对讲述诉江真相的法轮功学员的举报,也不再出警;还有一些警察主动要求控告人帮着办理三退,甚至主动开车送他们回家。至于各地检察院、法院的司法人员,对于移送过来的打击控告人的案件,也是能放就放,能推就推,能拖就拖。甚至还有原来极力推动这场迫害运行的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人员和直接实施酷刑的狱警,竟也修炼起了法轮功。这些基层的监督者和执行者,都在自觉尽可能纠正自己的违法行为。
海外,仅在亚洲(除大陆外),就有138万人之多在举报江罪行的文件上签字声援。包括欧洲、美洲、澳洲、亚洲在内的国际社会,尤其是国家机构的公职人员,往往更明白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他们也纷纷站出来发声支持诉江。
今天在这里,在美国国会,我还想呼吁美国的政要们,请公开表达出你们的支持来,让我们共同把江泽民这个元凶送上审判台,匡扶法律和正义。
2015年5月1日,最高法院的“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新规生效;2016年3月1日,新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废掉了“警察执行上级命令免责”的非法规定;2016年3月30日,三机关发布《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早在2013年就出台的中共政法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警察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2014年,大陆许多主流媒体重新刊登列举当局认定的14种所谓邪教,意在表明对法轮功打击的非法性。这说明,在中共体制内的主导层面,越来越多的人明白了法轮功真相及把江泽民送上审判台的意义,在做着各种配合及准备。
当然,有人也许会说这样看过于乐观——先前中共也出过许多规定,哪一个真正实施了?可关键是,像现在这样以“反贪打虎”为表现的,对江氏迫害法轮功集团量身定做的规定的综合运用,自有其邪不压正的必然性在里面,人为的想挡,谁都挡不住。
过去,法律除了是官方打人的棍子,也是他们赖以贪腐、争权夺利的利器;上行下效,也成为民众相互争斗的工具,俗语“打官司就是打关系”就反映出这一点。但是现在,这些状况正在改变中,这是一场深层,广泛,而且长远的全民觉醒!
最后,我想强调三点:
首先,这只是冰山一角,特别是当活摘器官的庞大罪恶大白于天下的时候,真正的海啸才会到来;
其次,跟以前相比不可想像的是,在控告江泽民的人数中遭到打击报复的比例及程度,下降的幅度很大;
第三,对江泽民的控告及最终的清算,也是对中共的致命打击,对世界未来的正面影响将难以估量,承接着一个全新的人类未来。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