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3月19日讯】慈善法通过 首个民间法律基金关闭
中国大陆第一部部《慈善法》3月16号被中共“人大”通过,由于其中有禁止个人作为主体公开募捐的条款,17号,中国大陆一个帮助冤案家属筹措律师差旅费用的基金,宣布停止运作,并注销了所有收款账号。
这个名叫“吴昌龙法律援助基金”的民间基金,成立于2013年,几年来,已经帮助了多起冤案成功改判无罪,并正在援助其他冤案的申诉和辩护,其中包括福建吴昌龙被以“爆炸”罪名羁押十二年无罪案、海南陈满“杀人放火”申诉改判无罪案等。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导,基金发起人之一、北京律师张磊表示,虽然基金停止运作,但他们仍然会继续帮助冤民伸冤。中国大陆律师石伏龙也在微博上评论说:法律可以禁止个人募捐,但禁绝不了人们的善心。
有人担心,《慈善法》的出台,将让中国大陆民间公益人士及公益机构更加举步维艰。
中国劳工界联署谴责公判讨薪民工
四川阆中法院日前举行街头大会,对8名讨薪农民工公开判罪,激起社会公愤。
3月18号,中国劳工及社会各界人士发起联署行动,谴责四川阆中法院违法公审讨薪民工,要求当局追究欠薪单位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追究阆中市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及工会等监管部门的法律责任,并同时追究阆中法院违反宪法和法律、滥用职权等法律责任。
有劳工问题学者表示,“公判”大会引起公愤,也触怒了已经沉默许久的劳工界重新发声,反而对劳工下一步维权有一些积极的推动作用。
编辑/周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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