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12月10日讯】今天是国际人权日。联合国大会从1950年起,将每年12月10日定为国际人权日,以纪念联合国大会在1948年的这一天于法国巴黎夏乐宫通过《世界人权宣言》。
这份共有30条的非强制性的国际公约,是第一份在全球范围内,表述所有人都应享有与生俱来的公民、政治、文化、经济及社会基本权利的文件,与1966年12月16日通过、1976年生效的强制性文件《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一起成为《国际人权法案》的组成部分。
今年国际人权日的主题是“我们的权利、我们的自由、每时每刻”,以纪念两大国际人权公约通过50周年,强调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免于贫穷的自由和免于恐惧的自由。
当年代表中国对《世界人权宣言》投下赞成票的是中华民国政府。现任总统马英九2009年曾发表声明,中华民国辖内的司法判决均可引用《国际人权法案》。
北京方面也于1998年签署了《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但由于《公约》与中共的党国体制有诸多冲突,国务院至今未提出议案,全国人大也无法予以批准,使一切以政治、信仰和言论为基础的罪名仍被用来侵犯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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