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12月4日讯】据大纪元电子报12月4日的报导,卫福部食药署联合13县市卫生局针对54家笋干类、萝卜干类、酸菜及福菜类制造业,抽验55件腌渍蔬菜,结果有3件笋干类、3件酸菜不合规定,被验出二氧化硫或苯甲酸超标,总计销毁1,656公斤的产品。其中桃园霆翰农产行贩售的“酸菜”,其漂白剂二氧化硫每公斤残留0.774克,超标近26倍。今年迄今已5次被逮,加重处分20万2,500元。
不合格产品,包括桃园市联应企业的“精选笋尾草”、南投县成记食品加工厂的“笋干(茸)”、桃园市霆翰农产行(前大农农产行)的“酸菜”、云林县上宏农产加工行的“酸菜”、云林县全乡农产行的“酸菜”,二氧化硫全超过标准的0.030g/kg以下。
另嘉义县美源物产加工厂“笋干丝”则被检出防腐剂苯甲酸0.8g/kg,超过标准的0.6g/kg以下。不合格者将依法开罚新台币3万至300万元。
食药署说,漂白剂“亚硫酸盐”(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若食入过量可能会造成呼吸困难、腹泻、呕吐等症状,尤其是气喘病的患者,食用含有超量亚硫酸盐的食物,可能会产生不同程度之过敏反应,引发哮喘与呼吸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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