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平邑县农民张纪民在家里被烧身亡的消息仍然在发酵之中,因为真相还在路上。自9月14日事发后,平邑官方发布的4条微博均将该事件定性为“民宅火灾事件”,认定“火灾系死者张纪民自身行为所致”。此说遭致多方质疑。(9月17日新华网)
平邑官方为何一而再再而三认定张纪民死于自焚?道理很简单,那就是淡化事件性质,平息舆论,推卸责任。要不是这么认定并对外发布,承认张之死缘于强拆,系被人为纵火所致,则事情就闹大了,不但肇事者会被追究刑责,县领导也难脱干系。这之间的利害关系,当局当然拎得清。
可无奈这一结论下得太匆忙和草率,不仅难以自圆其说,还漏洞百出。先看当局给出的自焚证据:经调查,张纪民分别于9月11日、13日在平邑县地方镇供销加油站实名购买9公升汽油。仅凭这条,就推断他做好了自焚准备。
就算购买汽油为实(官方未提供发票等证据),也不能坐实他要自焚,因为两者并不存在必然联系。据其侄子张勇讲,张纪民家中有浇水用的抽水机和农用车,这些器械都要用汽油,难道他就不是为了生产买汽油?
蹊跷的是,加油站老板的儿子高全群(音),就是那个开挖掘机将张家西墙推平的男子,由事发现场的村民口供为证。这就难免让人疑窦丛生,高举报张14日在他家开的加油站买过汽油,第二天高就开着挖掘机前来强拆,结果造成张被烧身亡的事件,岂非更容易让人联想到这是蓄意陷害和人为纵火?后者的逻辑链条比前者更清晰。
而且从新华视点查实的细节分析,张死于纵火的佐证还有不少。一是张的死状。张纪民的尸体是在屋里西北角被找到,其双腿蜷缩,应是一种求生状态。衣服相对完整,如果是自己泼汽油,那衣服早就烧光了。二是从房子燃烧的痕迹来看,是从外烧到内。据一位穿红色上衣的短发女子称,“火是从门口着起,不是张纪民点的。”三是事发当天,张妻在送大女儿上学回来的路上,遭到几名不明身份青年的拦截和恐吓。四是多名目击证人称,现场有几十个人向张纪民家中扔石块和汽油瓶(火灭后,人们在他家旁边发现了一个白酒瓶,里面装有汽油)。其中一位手拿灭火机来回跑,却不施救。
够了,上述细节足以证明,官方通报的张死于自焚不可信,反倒是更让人怀疑这不是一起普通的“民宅火灾事件”,张有可能死于蓄意纵火。如果不是这样,事发后,当地公安为何要迅速将相关人员控制起来呢?如果不是涉嫌违法强拆致人死亡,何必要把相关人员抓起来呢?
事实上,张纪民死于自焚还是蓄意纵火,并不难查清楚。因为现场有那么多目击证人,还有村民拍摄下的视频,公安部门只要不迫于当局压力,公正公平办案,一定能还死者以清白,给死者家属一个负责任的交代,同时也能给关心此案的公众一个明明白白的说法。前提就是平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要出于公心,勇于担责,直面事实真相,支持公安部门独立办案,在查清事实后,对有关责任人(包括自己)予以严肃追责,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同时,要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救济工作,深刻检讨拆迁工作中的问题和教训,妥善解决拆迁纠纷,不能让强拆尤其是强拆致人死亡事件再次发生。此乃解决问题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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