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生活可千万别有侥幸心理。一位列治文男子今年年初承认自己逃税,近期被判罚24万1千加元,还要另加12个月在家软禁和社区服务,以及8个月的宵禁。
根据《Richmond Review》的报导,这位名叫梁耀辉 (音译 Ivan Yiu Fai Leung)是原Fort St. John 的居民,经营一家珠宝店,从那时起就低报自己的销售数额。
法庭文件中法官Giardini说判决向梁和社区居民发出了很重要的信息,“我的观察是,税务犯罪案中,人们忘记了加拿大纳税人是受害者。所以如果有人不交税或者没有缴纳应该上缴的GST,这意味着我们每一个人,或多或少都被剥削了。因为这笔钱没有进入加拿大政府,就不能为我们提供服务。“
法庭文件显示,梁是1973-1974年间移民加拿大。法官表示,逃税是一个事实,即“在一定程度上,违反诚信。”
法官Giardini说,加拿大公民有进行“自主报税”的义务。,“诚实准确的报税是每一个人的责任。显然加拿大税务局无法评估和审计每一个人,每一个企业。所以此案中,完全违背了信任这一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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