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3月28日讯】2014年3月27日下午。江苏省镇江访民汤玉清、赵春琴、马玉凤、陈春红及刘纯宝、马波、孤儿胖胖一行人到北京丰台区法院立案。详见:《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在丰台区法院立案大厅七人费尽周折,最终得到法院齐性领导出面热情接待。齐性领导表示,待院领导研究后尽快给予答复。同时收下《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及相关证据。
在回住处的路上,意想不到汤玉清、赵春琴、马玉凤、陈春红四人误入虎口。在府右街寄信被劫持。汤玉清、赵春琴、马玉凤、陈春红四人,在两会前夕遭到镇江政府雇凶野蛮绑架。详见:《骇人听闻的野蛮截访》。目前,汤玉清、赵春琴、马玉凤、陈春红四人凶多吉少,被软禁在访民集中营马家楼。请求媒体紧急呼吁!
2014年3月27日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自诉人:汤玉清、女、56岁、汉族、江苏省镇江市人、农民、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蒋乔镇南小圩29号、电话:13913441723
自诉人:赵春琴、女、53岁、汉族、江苏省镇江市人、农民、江苏省镇江市新区镇江经济开发区野鸡山7号、电话:13276163373
自诉人:马玉凤、女、46岁、汉族、江苏省镇江市人、无业、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林隐路10号6懂113室、电话:13775371669
自诉人:陈春红、女、61岁、汉族、江苏省镇江市人、无业、江苏省镇江市上河边120号、电话:15358587270
自诉人:马波、女、54岁、汉族、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个体、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西里14号楼105室。电话:18712763535
自诉人:刘纯宝、男、56岁、汉族、辽宁省营口市人、个体、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西里14号楼105室。电话:15201147031
被告人:赵春玲、男、年龄不详、汉族、江苏省镇江市人、江苏省镇江市信访局副局长。
被告人:刘小九、男、汉族、江苏省镇江市人、江苏省镇江市信访局驻京办事处工作人员、电话:13699278587
案 由:绑架罪、私闯民宅罪、抢劫罪、伤害罪、毁害他人财罪。
诉讼请求: 1、依法追究被告人赵春玲、刘小九的刑事责任:
2 、请求被告人赔偿损失两万元。
3、请求被告人返还刘纯宝身份证。
事实与理由:2014年3月3日、多名身份不明的人闯入辽宁维权人士刘纯宝的租住房,冒充警察查询。刘纯宝在客厅以礼相待拿出身份证接受查询,但这帮人却抢走刘纯宝的身份证,恶意踹坏卧室门、强行将江苏镇江访民汤玉清、吴明凤、陈春红、张小梅、赵春琴、马玉凤6人绑架,押回江苏镇江。公开绑架的现场非常野蛮。详见附件。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绑架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及相关法条。
自诉人:汤玉清、赵春琴、马玉凤、
陈春红、马波、刘纯宝。
此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敬礼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