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3月18日讯】(新唐人记者唐迪综合报导) 中国的民营企业家是一个特殊的群体。表面上看,他们风光无限——拥有令人艳羡的财富、庞大的企业团队、尽可能多的政治光环,还可能拥有一本或几本外国护照;但是事实上他们中很多人都陷于日益强烈的焦虑之中。在强大的权力面前,他们缺乏话语权,也缺乏独立的人格。为了赚钱,他们不得不依附于权贵,却往往因此而被卷入中共官场变化莫测的权斗漩涡而难以自拔,甚至成为牺牲品。有人调侃说:“中国企业家不是在监狱,就是在通往监狱的路上”,道出了中国的民营企业家们可悲的现实处境。
3月17日,《九个头条》上发表了一篇署名为“很二”的文章,探讨了中国民营企业家长期以来的的身份焦虑。
文章称,民营企业家一直是企业家犯罪的主体。根据《2013企业家犯罪报告》2013年,有357位企业家涉案,其中民营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件为270件,占357例案件总数的75.6%,因而,曾有人称,民营企业家不在监狱,就在去往监狱的路上。
在中国,很多企业家都依托于官方的关系、背景来经营,成为手握权柄者的附庸,甚至成为现代“家奴”。而一个官员倒下,便会随之倒下一大批与之关联的民企,如薄熙来之徐明,刘铁男之倪日涛,刘志军之丁书苗。
文章表示,对中国的民营企业家来说,很多时候,自己完全是政策“秋风”之“落叶”。政策永远都是琢磨不定的,自己可能在此刻迎风而上,也可能在下一刻被吹倒。同时,民企为了避免成为中国媒体追击的对象,还不得不搞“IPO有偿沉默”,据称创业板上市企业花费的此类额外费用平均为600万元左右,大多不能以信息披露的名义计入发行费用。而民营企业家们的“第一桶金”往往是透过暗箱操作获得的,这又让他们有了“原罪”的身份负担,随时担心着,害怕被清算。
文章认为,而或许正因为这种身份焦虑,使很多民营企业家轻易地做出移民之类的选择。
此前,正和岛官方微博也曾推荐了来源于于《决策参考》的文章《孙大午:在中国做企业您要提防“十宗罪”》。
大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孙大午在文中指出,在中国做生意,企业家似乎身处法律的“地雷阵”中,“一不小心您就会锒铛入狱”。
他总结了中国民营企业家的十宗罪,1、虚报注册资本;2、虚假出资罪;3、抽逃出资罪;4、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5、私分国有资产罪;6、集资诈骗罪;7、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8、高利转贷罪;9、虚报破产罪;10、非法经营罪。
孙大午称,这些都是悬在中国企业家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他说:“一旦碰了政治稳定的高压线,某些特权是可以先抓人后找罪名的,官贵民贱,在有些人那里厉害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