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14日讯】(中央社记者王朝钰新北市14日电)蔡男不满友人林男散布谣言,酒后持刀理论反被对方拿棍棒殴打,导致右眼近乎失明。法院审理后,判林男3年6月徒刑。
新北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蔡男因不满59岁的林姓友人散布不实谣言,于民国100年9月21日凌晨,涉嫌酒后持菜刀到林男位在新北市住处理论,在门外大声叫嚣、敲打铁门并割破纱窗。
法院表示,被告林男从侧门外出行经防火巷时,随手捡起地上木棍,朝蔡男头部和眼部等处攻击,被害人送医急救后,除右下腿骨折和脸部撕裂伤外,右眼最佳矫正视力只剩眼前70公分的辨识指数,视力已严重受损。
被告在法院审理时坦承有拿棍棒殴打蔡男,但没有想让对方受重伤的犯意,辩称是蔡男举起菜刀作势要砍他,才会拿木棍胡乱挥舞,没多久对方就倒地不起,并认为他是正当防卫。
法官审酌被告仅因一时冲动即持棍殴打告诉人,且至今双方仍未和解,法院审理后,依伤害致重伤罪,判决林男有期徒刑3年6月,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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