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07日讯】(中央社记者田裕斌台北 7日电)台新金控今天召开法人说明会,对与彰化银行之间的关系再度发声,财务长林维俊表示,无论从外在环境或维护台新金股东权益的角度,都须对彰银采取行动。
林维俊指出,台新金双重杠杆比率118.5%符合法规要求,双重杠杆比率的计算分子是对子公司投资,分母是母公司净值,台新金双重杠杆比率之所以偏高,主要是子公司中有规模庞大的彰银,所以要先厘清与彰银之间的关系,才能决定金控长期资本要如何规划。
林维俊强调,台新金必须对20万名股东有所交代,不能无限期拖下去,且当初以高价标下彰银特别股,主要是因为附有经营权的移转,所以台新金必须对彰银采取行动。
林维俊也指出,台新金旗下台新银与彰银合并后的新银行,规模可大到足以在海外开疆辟土,支持台商的金融需求,且对股东、员工、客户都有好处,与财政部宣示立场并无不同。
台新金总经理饶世湛说,不希望台新金投资彰银案,成为金融整并中的文林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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