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23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3日电)姜姓男子卸货时,操作不当使铁管弹飞,击中一名梁姓男子,造成梁死亡。梁男家属求偿,最高法院判梁男家属获赔190万多元。
根据法院最新公布的判决书,长庚医院于民国98年7月间委托一间货运公司由高雄港载运冰水主机至云林县的云林分院,姜男为货运公司的司机。
姜男抵达云林分院工地,想解开铁链松紧器卸货时,因操作不当导致手中的铁管弹飞,击中在拖板车上的梁男颈部,梁男摔落后,送医不治死亡。
梁男的配偶、子女提起诉讼,请求姜男及货运公司连带赔偿殡葬费、扶养费及慰抚金等共新台币623万多元;一审判赔149万多元。梁男家属及货运公司提起上诉。
货运公司主张,他们只负责载运,且严禁驾驶员卸货,姜男出于好意帮忙,这已逾越货运公司监督注意范围,且梁男家属求偿的慰抚金及丧葬费过高。
法院二审认为,姜男是货车司机,解除货品的束缚、以利卸货,客观上属业务附随、必要的范围,判姜男与货运公司连带赔偿190万多元;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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