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19日电)法务部核准死刑执行令,今枪决6死囚。法务部说,6人属剥夺他人生命情节重大犯罪;未来会维持死刑,但减少使用。
法务部晚间6时30分同步在台北、台中、台南、花莲4地枪决纪俊毅、李嘉轩、陈东荣、陈瑞钦、林金德、张胞辉6名死刑犯,今天枪决6名死刑犯后,死刑犯人数下降到50名。
受邀审查国家人权报告的10名国际专家在3月间指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虽然没有明文禁止死刑,但也表达出国际间废除死刑趋势,且联合国大会多项决议也已要求各国至少要暂停执行死刑。因此呼吁台湾政府应暂停执行死刑。
法务部政务次长陈明堂晚间举行记者会表示,台湾目前仍未废除死刑,枪决的6人属剥夺生命法益的情节重大之罪、手段残酷的故意犯、造成死亡的极端严重结果,因此执行死刑符合公约及联合国决议内容。
陈明堂表示,公约虽揭示生命权是首要人权,但并没有否定国家在废除死刑前,依法执行死刑的合法性。法务部参考人权专家意见,因此执行死刑的审核程序严谨,还特别主动询问确认总统未给6人赦免,衡量他们“求其生而不可得”,而执行死刑。
法务部指出,体认保障人权是普世价值,但刑事政策必须兼顾被害人权益维护及人权保障,维持刑罚最后手段及发挥抗衡犯罪的功能,以维护社会治安与安定,保障多数百姓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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