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潘智义台北17日电)因背书保证余额占净值比率达170.47%,遭证交所列为财务重点公司,艾美特表示,因子公司知名度不高,融资须母公司保证,才造成比例偏高,但财务正常。
针对台湾证券交易所列为财务红色注记,艾美特指出,因旗下子公司威昂公司扮演集团外销三角贸易,及资金流通中心,由于其位于香港地区,不像大陆地区面临外汇管制问题,加上香港也是世界金融中心,资金融通管道众多,所以集团主要透过威昂公司向银行申请信用额度,以灵活运用资金。
因威昂公司仅具转单功能,本身无知名度,也无高额不动产,均透过母公司为其背书保证,以向金融机构取得融资额度,所以背书保证比例偏高。
子公司背书保证部分,艾美特说明,深圳艾美特为艾美特集团主要生产、营运基地,负责自有品牌小家电产品生产制造,及大陆地区市场销售,接受威昂公司委托国外客户设计代工(OEM/ODM)制造业务。
深圳艾美特随其品牌知名度逐渐提升,生产规模也日益扩大,相关设备增添、购料及日常营运资金等需求殷切,除由深圳艾美特本身提出不动产作为抵押品外,并由威昂公司为其进行背书保证。
以过去的历史经验,艾美特强调,第2季从4月开始为艾美特传统的产业旺季,因此子公司融通资金需求增加,造成短期内背书保证余额占净值比率较高,并非财务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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