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08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8日电)特侦组侦办投信公司前陈姓投资长等涉嫌趁操作劳保及劳退基金,以内线交易获利近1亿元。检察官今天谕令陈男400万元交保。
特侦组发现有两家投信公司的前陈姓投资长及前瞿姓协理等人,涉嫌于民国99年至101年间,在政府基金(劳保及劳退)买进前,自行以他人名义或与他人共谋,先行买进与基金计划买进相同的股票。
检方指出,待基金进场并拉高股价时,他们即行出脱,借此短线来回交易,获利近新台币1亿元,同时期政府基金买进股票亏损达10余亿元。
特侦组在3日搜索并以嫌疑人身份约谈陈男、瞿男到案,经漏夜复讯后,谕令瞿男以150万元交保,陈男则限制出境出海。
检察官今天上午9时30分传唤陈男到案,经讯问后,认定他的犯罪所得高于瞿男,依比例谕令陈男以400万元交保。
检方表示,今天同步传唤3名证人及关系人,讯后请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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