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28日讯】(中央社记者黄进恭台中市28日电)庄姓男子伙同父亲和手下组成暴力讨债集团,逼迫被害女子卖淫还钱,警方提报治平对象,台中警方逮捕4人到案。
台中市警察局刑警大队今天表示,庄姓男子和父亲及陈姓、李姓手下等4人,于民国99年起以酒店经营模式,经营应召站及地下钱庄。
警方查出,嫌疑人以借钱及介绍工作为由,诱骗涉世未深、无社会经验的不特定女子,质押高额本票后,提高利息,巧立名目罚款、恐吓危害人身安全。
嫌疑人为催讨债务,强迫数名被害人服用停经药物控制生理期,强逼被害女子下海卖淫,每日最少接客5名,被害人每日所得只有新台币1000元,仍须偿还债务。
警方查出,被害人因积欠赌债及借款利息计100多万元,嫌疑人逼债,强行将被害人名下1栋别墅过户,牟利近千万元,不法所得购买高价汽车代步及配戴名表等,行径嚣张。
警方逮捕庄姓父子及陈姓、李姓手下共4人到案,查扣不法所得高价汽车1辆、别墅1栋及玩具手枪1支、本票、借据及赃款等赃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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