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旭昇新北市27日电)新北市夜市林立,良莠不齐,衍生治安、脏乱、交通问题,市府经济发展局将研拟“新北市摊贩自治条例”以加强整顿、管理。
副市长侯友宜今天在市警局的治安会议中表示,新北市有9处观光夜市及110处各类型早市、黄昏市场等摊集场,虽然有经济、生活、观光等效益,但民众也常抱怨治安问题。
侯友宜说,尤其,有青少年聚集饮酒,或不合法的摊商管理组织,强收清洁费的情形,最惹民怨。
经济发展局今天在闭门会议中专题报告“新北市大型夜市发展现象与管理”,市长朱立伦说,以往,他在桃园县长任内,遇到县议员质询摊贩议题,相关的警局交通队、工商发展局等单位,也相互推诿权责。
市府认为,仅有摊贩管理办法,无法彻底整顿摊贩。经发局表示,目前新北市除申请许可中的摊贩,还有许多未申请许可的摊贩,除各局处加强裁罚违规、撤除违法外,也研拟“新北市摊贩自治条例”统一权责,加强罚则与管理。
自治条例立法漫长,朱立伦认为,公权力就在市府各局处手中,端赖有无作为与魄力,只要依法、理、情,坚持立场,相信没有不能处理的问题。
他指示警局与经发局,发挥统筹战力,型塑夜市文化,不要让人有脏乱与危害交通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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