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新北巿22日电)洪姓员警涉嫌性骚扰女同事,原本女方撤告,洪男控女方诬告后,检方查出洪男涉性骚扰,依诬告罪将他起诉。法院判刑6月。
新北地院今天公布的判决指出,洪姓员警被控从民国99年起至100年1月间,趁与女同事执行巡逻勤务时,对女方表示“你先生多久回家一次、会不会寂寞”、“我待会洗好澡会去找你喔”、“昨天我有跑到你家楼下按门铃”等语,甚至有一次,女方在吃东西时,竟从女方身后环抱数次。
判决指出,女方事后对洪男提起性骚扰告诉,但后来因怀孕身体不适,且洪男已从新北巿警察局三重分局调到其他单位,决定不再追究而撤告,洪男因此获不起诉处分。
但没想到,洪男竟反控告女方诬告,经检方侦办后,认定洪男确有性骚扰,对女方不起诉处分,并将洪男依诬告罪嫌起诉。
新北地院审理时,洪男表示,他没有性骚扰,发生这件事情后,他除了被调职,还成为警方宣导性骚扰个案的教材,他当初控告女方,是希望司法能还他清白。
合议庭调查后,审酌警局多名员警证称曾亲眼看见洪男抚摸被害女方的腰等处,且监视器也拍到洪男用手环抱女方时,女方见状立即向后闪避,因此认定洪男确有性骚扰。
法官审酌,洪男身为警察人员,却不自爱,任意兴讼,恶性重大,依诬告罪判他6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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