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04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4日电)简姓男子载少女网友到厕所猥亵,遭反抗后勒颈、持砖石击头杀害弃尸。最高法院今依强制猥亵而杀人等罪判无期徒刑定谳。
根据判决书,家住南投的简男在交友网站认识刚从国中毕业的少女,两人相约外出散心。
简男骑机车载少女到某国小校园聊天,却将少女拉进厕所猥亵,少女怒骂、踢打反抗,导致简男情绪失控,勒住少女脖子制止,致少女昏厥。
简男随后捡石块及砖头,先后敲击少女头部及脸部,导致少女身亡,并为湮灭证据,将遗体拉进管道间的水槽内藏放,并清理现场血迹。
2名学生目睹后觉得十分可疑,事后返回查看,赫然发现少女遗体,告知校方报案。
一审判处简男无期徒刑,简男不服上诉。
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审理认为,简男违反少女意愿而强制猥亵,勒昏少女后,还以砖块继续殴击被害人致死,致她于死之意甚坚,依强制猥亵而杀人罪、遗弃尸体罪等罪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本文网址: //www.ash-ware.com/gb/2013/03/04/a8567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