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20日电)公平会表示,员蓉公司于报纸刊登“结束营业、租约到期”广告,就商品的内容为虚伪不实及引人错误表示,处员蓉公司新台币5万元罚锾。
公平会表示,员蓉寝具股份有限公司的台中崇德店门市,于民国101年刊登“破盘价秒杀7月8日租约到期 结束营业最终回”等语,给人印象为崇德店因租约到期,将结束营业,只剩最后 3天特惠销售。
公平会表示,员蓉公司接续载“结束营业、租约到期”等语,并未如广告宣传于101年7月8日结束特惠销售,显与前揭广告予人印象不符。
公平会说,虽员蓉公司表示崇德路门市,租约是至101年7月20日,但其实101年7月20日租约到期后还续租,并无结束营业情事。
公平会说,“结束营业”是指即将结束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员蓉公司在广告刊载结束营业、特定日期及最后几天等语,较仅刊载“结束营业”更强调结束营业时间倒数计时,有敦促有意购买者加强购买动机及行动,实际上等到时间届止,即又延长结束倒数时间,与一般观念不符,其差距已逾越一般大众所能接受的程度,足以引起一般大众错误认知或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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