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29日电)酒驾撞死送报生的英籍商人林克颖被判刑4年定谳,发监前竟持他人护照逃亡。检方表示,林克颖过去在台就有涉案,却落跑不出庭遭通缉的纪录。
英商林克颖(Zain Taj Dean)被控民国99年3月间凌晨酒驾撞死负担家计的送报生黄俊德。林克颖在侦审都否认犯行,辩称驾驶是酒店的代客停车人员,不知道发生车祸。法院传讯相关证人并调阅监视录影画面勘验,认定林克颖酒驾开车撞死人。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林克颖酒驾撞死人案期间,查出林克颖在民国87年间即以柯睿明(Khala Hami)名义在台居留,并被微软公司控告侵权而遭起诉,他却不到法院出庭遭通缉,后来发现他已潜逃出境,没想到竟改名林克颖再回台做生意,当庭将他逮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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