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29日电)环保署今天说,新春将至家户除旧布新,提醒汰换老旧灯管灯泡时,记得在回收前为它们“穿衣戴帽”,避免回收运送碰撞破损。
市售日光灯或俗称省电灯泡的安定器,内藏式萤光灯泡及紧密型萤光灯管,因不易清除处理且含有害物质汞,是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公告应回收废弃物,须和一般垃圾分开回收。
环保署指出,废灯管灯泡经处理后,可回收铜、铁、铝等金属及玻璃、塑胶等物质,而回收的汞及萤光粉,经妥善处理后也可重新装填制成再生灯管。
玻璃材质的废灯管灯泡在回收清运过程中,如果没有包装保护并妥善贮存,易在后续清运、贮存、分类过程中破损,玻璃碎片会割伤回收清洁人员,有害物质汞逸散到环境中,也会危害人体健康及生态环境。
环保署提醒,民众更换灯管灯泡时,应马上将废灯管灯泡直接放入新品的包装纸套或纸盒中,或利用水果网套、气泡袋等缓冲素材强化保护,就能大幅降低破损概率。
环保署指出,住宅社区或机关行号设置废灯管灯泡回收设施,应采用长形塑胶箱或木箱等可加盖的坚固贮存容器,避免收集暂存的废灯管灯泡倾倒或破损。此外,定期送交回收商或处理厂,也能减少贮存过程破损的概率。
环保署说,每个人多一分用心,不仅是对回收清洁人员的体恤,更能保护环境,珍惜稀有资源。相关回收资讯可打环保署资源回收专线0800-085717(您帮我,清一清)或上资源回收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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