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19日电)台湾湿地保护联盟等环境保护团体今天说,湿地保护是世界趋势,湿地法要周延立法,希望能摒弃开发思维,多听取民间意见。
立法院现有行政院版湿地法草案、亲民党立法院党团版、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林淑芬版与中国国民党籍立委邱文彦版湿地保育法草案,内政委员会上会期初审行政院版与林淑芬版草案,但未完成初审。
前行政院环境保护署环境影响评估委员会委员、律师詹顺贵说,争议焦点主要在“湿地能否开发?”
他说,行政院版草案将重要湿地划为“核心保育区”、“生态复育区”、“环境教育区”等5区,但除核心保育区及生态复育区禁止开发,其他区位还是可申请开发,环保团体无法接受。湿地水质与生态应一体,除渔民、农民传统使用方式,其余开发都应禁止。
前台湾湿地保护联盟秘书长刘清荣说,政府应先拟定“湿地保育纲领”,确定保育政策后,保护湿地才会有一致性做法,且一般人很排斥私有地被划为国际级或国家级湿地,认为会被管制,政府应多沟通,并拟定奖励机制,以奖励取代管制。
詹顺贵与刘清荣都期盼赶快通过湿地保育相关立法,也建议政府摒弃开发思维,多听取民间声音。
不过,刘清荣说,湿地法可“先求有,再求好”;詹顺贵则说,只要立法院愿意讨论,应力求周延立法,一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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