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08日讯】(中央社记者黄巧雯台北8日电)经济部所主管的财团法人高达39个,年终奖金发放奖金的形式也不大相同,部分比照公务机关,也有除了年终及考绩奖金外,另发放绩效奖金。
立法院朝野党团昨天协商达成共识,自102年度起,政府捐助成立的财团法人,年终奖金(包括工作奖金、考核奖金、考绩奖金或绩效奖金),应比照公务员标准考核发放。
经济部明天将邀集主管各财团法人的工业局、国际贸易局、能源局、标准检验局、中小企业处、技术处及商业司等单位开会讨论。
目前经济部所属39个财团法人中,常举办大型展览、海外拓销及招商活动的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几乎比照公务机关发放,年终奖金1.5个月,考绩奖金依考绩评比发放,平均1.1至1.2个月,并无绩效奖金。
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部分,除了1个月的年终奖金、0.5至1个月考绩奖金外,另有1笔绩效奖金,若达成当年营运目标,最高可领2.6个月,合计最多可领4.6个月。
中卫发展中心方面,若有盈余,平均可领0.7个月营运奖金,年终奖金约1个月,端午及中秋各发半个月奖金。
至于工研院也有绩效奖金的制度,工研院解释,绩效奖金为内部激励员工重要管理措施,为人才延揽与留才工具,主要为服务民营公司收入结余来提列,并非来自于政府所编列预算来发放,因此若当年度没有结余则不发放绩效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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