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08日讯】(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8日电)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今天表示,党团支持反媒体垄断,率先签署朝野达成共识的反垄断协商决议,并主张未来应纳入平面媒体。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明天排定审查民主进步党团拟具“广播电视法”、“卫星广播电视法”及“有线广播电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国民党团书记长吴育昇及副书记长江惠贞上午召开记者会,说明党团支持反媒体垄断立场,并愿率先签署由民主进步党籍立委叶宜津主导通过的“广电三法”朝野协商案。
根据朝野协商共识,对系统经营者垂直整合规定不得超过“基本频道总数1/10”,与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送行政院通过版本一致。
吴育昇说,朝野协商已初步达成反媒体垄断目的,跨出第一步,党团支持反媒体垄断,因此率先签署协商内容,盼民进党团也能签署。
吴育昇还说,除了签署“广电三法”朝野协商共识外,党团还主张,未来讨论“反媒体垄断”并制定专法时,应另有专章规范平面媒体,包括平面媒体对广播电视、有线电视及有线电视系统业者的交叉持股行为也应纳入规范,才能真正达到反媒体垄断。
至于交通委员会先前决议,要求NCC今年6月底前提出“广电三法”修法版本。吴育昇说,党团认为NCC应加速提出修法版本,明天交通委员会审查“广电三法”修正草案,党团愿理性讨论、就事论事,以对事不对人的态度审查,盼朝野审查时不要“对人不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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