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06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6日电)徐姓男子为报复曾羞辱他的郑姓男子,掳往山区砍断脚筋后弃之不顾。台湾高等法院今天依重伤害等罪判处徐男8年7月徒刑。
根据判决书指出,徐姓男子去年7月间伙同2名男子掳走郑姓男子,载到偏僻山区殴打,过程中还用电击棒电击,造成郑男全身伤痕累累。
判决书指出,徐姓男子是因为在代替亲友处理监护权事宜时,疑似遭郑男羞辱,愤而持刀砍断被害人脚筋,且不顾郑男可能命丧山区而离去。
所幸郑男经路人发现报警,送往医院急救,最后保住生命。
桃园地方法院审理认为,徐男负责策划此案,位居主谋,除提供电击棒,并指示同伙将被害人押往山区,犯罪情节最重,依重伤害等罪判处徐男8年7月徒刑,另外2名同伙分别被判刑7年4月、6年7月。
高院审理后,今天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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