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27日电)金管会今天说,寿险业资金是长期性资金,要有长期稳定报酬,才能支付保户的保险给付,保险局对寿险业投资有严谨要求。
台湾团结联盟籍立法委员黄文玲下午在立法院举行“土地正义与居住正义”公听会,中华人权协会赋税人权委员会主任委员林天财表示,寿险业用消费者保费四处掠地,房价节节高升。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管理措施治标不治本,应从保险法限制保险业投资不动产。
林天财说,以民国101年度公开资讯看,台湾人寿、富邦人寿、国泰人寿、中信人寿与南山人寿加起来有至少新台币700亿元在炒作台湾土地。用消费者保费炒地,却导致人民买不起房,是否应导正这样的不公平?
台湾财经刑法研究学会理事长陈志龙也说,寿险业者藉保费炒作土地,有没有不当得利?有没有返还给保户?
金管会保险局主任秘书施琼华表示,寿险业资金是长期性资金,须获取长期、稳定报酬,才能在未来支付保户的保险给付。由于国内长中期投资工具不多,不动产是寿险业涵盖收益项目。95到101年整体保险业不动产投资,约在保险业可运用资金的4%左右。
施琼华说,最近保险业投资不动产也有相关新措施,提高寿险业投资不动产的最低收益率为2.875%,保险局鼓励寿险业资金导入公共建设,希望透过一些规范将资金引导到公共利益;对寿险业投资不动产也有严谨要求,希望寿险业资金进出不要影响不动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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