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同学不借钱 掳人勒赎被诉

【新唐人2012年11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20日电)37岁古姓男子缺钱花用,向国中时期同学借钱被拒,竟持枪掳走同学,向家属勒赎新台币70万元得逞,今天被台中地检署起诉。

台中地检署公布的起诉书说明指出,古姓嫌疑人在去年4、5月间到台中市某家理容KTV消费,先多次小额消费取信刘姓领班后,再签账消费,到去年12月间,共积欠新台币100多万元。

经理容院多次催讨,古男先后交给面额55万元及143万元等无法兑现的芭乐支票,直到今年7月支票到期跳票,刘姓领班才知受骗。

去年12月间,古男正缺钱花用时,得知国中时期同学林姓男子经营地产开发事业,于是持不明支票到其经营的投顾公司,向老同学借钱,但遭婉拒。

检方调查,古嫌借钱未果,直接拿出预藏的2支枪支恫吓林姓男子要求借钱,并指称以枪支做抵押品,经林男委婉告知,将寻友人调借,暂先缓颊。

不久,古嫌认为林男无意借钱,协同友人开厢型车,持枪将林男强行掳走,并要求林妻准备70万元赎人,最后拿到即期支票兑现,勒赎得逞,被害人获释后报案,警方侦办后,将古男依法移送。

台中地检署侦办时,古男否认犯行,检方以被害人及相关证人证述,依掳人勒赎、诈欺等罪将古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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