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05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5日电)1名单亲女童差点因父母离婚时没办理监护权登记而无法入学,最后在台北市信义户政事务所人员协助下,顺利就学。
台北市民政局今天表示,1名郭姓妇人多年前产下女婴后与先生离婚,由于离婚时没有办理女婴的监护权登记,因此女婴的权利义务需由父母双方共同行使负担,但因郭妇已与前夫失联,导致女童即将入学时,因女童户籍迟迟无法迁动,无法顺利入学。
民政局表示,郭妇后来依信义户所建议,依户籍法相关规定提出申请,由户政人员到她与女儿目前居住的地方查实后,再依实际居住事实将女童的户籍迁至现在实际居住的地方,让女童顺利入学,郭妇也申请到相关就学补助。
民政局提醒,民众登记离婚时若未同时办理未成年子女权利义务行使负担(监护权)登记,依法必须由父母双方共同行使负担,包括未成年子女之后的户籍迁徙、入学、申请相关社会补助、银行邮局开户等,若父母双方没有共识,都可能造成不便甚至不利,因此若有需要,务必同时办理未成年子女权利义务行使负担登记,以避免日后产生争议及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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